2005年06月06日 10:02问题三、网络游戏运营中的法律责任分析游戏玩家与游戏运营商之间的法律责任划分和内容与虚拟物的定性是分不开,当然也和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是分不开的。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游戏玩家与游戏运营商之间不论怎么定性都离不开合同法律关系。从宏观的角度说,对游戏玩家和游戏运营商之间的法律责任首先是一个合同法律责任。在这个合同法律基础上,双方就合同履行过程又会衍生出其他法律责任。一、游戏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分析对于游戏运营商来讲,由于其与玩家之间由服务合同以及保管合同等多种法律关系构成,那么,其对玩家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1、网络安全保障责任。所谓网络安全保障责任是指游戏运营商对于处在运营中的网络游戏的流畅运行,以及游戏玩家的游戏行为提供必须的网络安全保障。提供各种ID或密码保护措施。该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在“李宏晨诉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的二审法院判决确定了运营商负有对网络游戏的运营承担网络安全责任。“游戏经营者应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李宏晨又否认将虚拟装备转给他人,在北极冰公司不能提供李宏晨是转给他人的证据的情况下,应认为游戏本身在程序方面尚不完备,故北极冰公司应承担网络安全保障不利的责任。”2、虚拟物等的电子数据存档、备份责任。我们已经把虚拟物或虚拟财产界定为一种特定物,那也就是会产生所有权的问题。游戏玩家对虚拟物或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在游戏运营过程中,在游戏玩家没有在游戏或现实世界,对自己的虚拟物进行所有权抛弃行为的,游戏运营商就负有保护、保存、保管虚拟物的电子数据档案。只要游戏玩家输入ID认证开始游戏。游戏运营商就必须将游戏玩家寄存物按原状拿出来。3、对虚拟物交易平台构建的法律责任。一旦虚拟物物权特性成立,那么,游戏运营商就必须建立起相应的虚拟物交易平台,鼓励游戏玩家在该平台内进行交易。该交易平台必须具备检验交易双方提交的虚拟物的合法性,排除外挂的可能。对于不在游戏运营商交易平台或游戏交易联盟平台内进行的交易,游戏运营商会保护双方的交易安全。对于在交易平台的外,私人交易游戏运营商对于此类交易安全不承担责任,如果游戏玩家在私人交易中获得外挂所产生的复制件,游戏运营商在发现后有进行删除的权利。中国虚拟游戏装备的年交易量,应该不小于年游戏点卡销售额的2倍,也就是40亿元,在韩国、我国台湾省等网游发达的地区,虚拟财产年交易额已达数十亿美元。据IDC的调查,2004年网络游戏市场一个不可忽视的利润是虚拟物品交易。据调查,2004年有大约20%的网络游戏用户购买虚拟物品,年人均消费为700元左右。由此看来,虚拟物品交易的市场规模巨大。但在这个巨大市场里,虚拟物品的定价却处于混乱状态。大多数属于私下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商量而定。如果公开进行交易,价格由厂商说了算。其实,不管是虚拟物品的价格还是游戏点卡的价格,游戏厂商都承担了工商部门的“定价”工作。因此,在国家没有正式推出虚拟物交易平台的前提下,游戏运营商对于玩家间的虚拟物交易应提供相应的平台。4、游戏玩家注册资料的保密责任。由于游戏玩家的注册资料属于游戏玩家的个人信息资料,在法律属性上属于隐私类信息。鉴于游戏玩家享有隐私权,相对的游戏运营商负有非经司法程序而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游戏玩家注册资料的责任。二、游戏玩家的法律责任分析玩家与游戏运营商通过游戏建立联系,形成一系列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个框架下,玩家相对与游戏运营商需承担如下责任。1、如实填写注册资料的责任。鉴于对游戏运营商设定了较高的法律责任,按照民法基本原理中的公平原则,游戏玩家相应的也需承担某些责任。游戏玩家对于自己的注册资料最好可以如实填写,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可以轻易确定某ID与游戏玩家的关系。对于一些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年龄,身份怔信息需要如实填写。以表明游戏玩家的现实身份信息与ID信息的一致,如果发生纠纷也容易举证并被采纳。2、玩家对自己合法持有的虚拟物,应尽必要的谨慎与注意义务。对于自己合法持有的,不论是练级获得的还是交易获得,游戏玩家需要做一定的证据保存,以防备纠纷发生后,能够在证据上占优势。对于在游戏过程中,尤其在输入游戏ID时,游戏玩家也需承担基本的注意义务,防止被他人偷看等。另外,由于游戏玩家之间通过共同参与游戏建立起一定的关系,彼此间也当然会产生一定的法律责任。1、平等游戏的责任。游戏玩家在参与游戏时,必须保证自己的游戏行为是正当合法的。遵守游戏规则,平等参与游戏。如果某玩家在游戏过程有作弊行为话,该行为首先有悖于游戏公德。其次,该行为也危害了其他游戏玩家的平等游戏的权利。对于游戏中的作弊行为,并且由该作弊行为带来的相关问题,游戏玩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如果游戏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使用“外挂”等作弊程序,对于其据获得游戏装备和游戏级别,尤其相对于正常参与游戏扩大的部分,其他游戏玩家由举报的权利,而游戏运营商也可以凭借举报经调查,享有对其进行处罚的权利。2、公平交易的责任。我们已经把虚拟物定性为法律上的特定物,那么,这就意味着我们认可并保障游戏玩家之间的虚拟物交易。这种交易可以是按照游戏规则的虚拟物与虚拟物之间的物物交易,也可以是,虚拟物与现实货币之间的交易。在这个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负有如实批露交易物信息的责任。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果其中包含了这些要素,那么,这种交易行为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三、游戏终端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分析游戏玩家与游戏终端提供者是一种典型的上网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因此,游戏终端提供者首先对于游戏玩家负有基于网络服务的法律责任。1、依约提供网络服务的责任。游戏终端提供者必须按照双方明示或默示确定的上网要求提供服务,如果其服务行为不能满足游戏玩家的需要,对于其网络服务合同则不能成立,游戏玩家有权利拒绝接受服务,并要求其退还网络服务合同约定的上网费用。比如,由于某些游戏的对于电脑的配置要求很高,如果游戏终端提供者的电脑配置无法或不能流畅运行某游戏,游戏玩家有要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游戏运行不流畅或网络不稳定给游戏玩家造成的损失,游戏终端提供者需承担赔偿责任。2、游戏玩家的人身安全保护责任。游戏玩家在网吧游戏,本身也是一种消费行为,网吧作为服务提供者,需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对游戏玩家承担一定的人身保护责任。另外,游戏玩家通过游戏终端提供者的网络服务与游戏运营商之间建立起游戏服务合同。因此,在这个角度,游戏终端提供者对于游戏玩家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ID等信息保护的协助责任。游戏终端提供者,也就是网吧,需要在游戏终端其网吧中的电脑安装一些杀毒软件,来防止一些黑客软件的攻击和密码盗取行为。2、安装相应游戏终端软件和及时更新的责任。游戏终端提供者的目的就是对游戏玩家的行为提供服务或条件,那么,游戏终端提供者的电脑中必须安装有游戏玩家需要的游戏,这是游戏玩家进入游戏终端提供者处进行游戏的前提条件。另外,由于游戏运营商会经常更新或调整游戏,游戏终端提供者必须跟踪游戏的变化及时对自己电脑中的游戏终端程序进行更新和调整。四、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分析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商与游戏玩家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是,由于网络游戏的运营需要宽带网络支持,因此,宽带网络接入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网络带宽保障的责任。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商并不直接与游戏玩家发生法律关系,只是在游戏运营的过程中,其必须对自己提供的宽带网络服务承担保障责任,不得进行欺诈以及未经允许的任意减少网络带宽。如果由于网络带宽的问题而给游戏玩家带来损失的话,游戏玩家追究完游戏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后,由游戏运营商向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商追偿。2、网络传输稳定的责任。作为网络接入服务商,其必须对其提供的网络服务承担网络稳定传输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的情形下,对于由于网络传输不稳定造成的损失,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系列文章,通过对游戏运营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虚拟物的法律属性认定和游戏运营过程中各方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期待对现实纠纷的解决还有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该系列文章在资料上曾参考了上海寿步教授的课题成果之一《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保护》和赵占领先生《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等文,在写作过程中,曾得到中国政法大学hr导师、网络法专家张楚教授的悉心指点,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