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部第十二研究所朱锦林显示器件行业是信息产业中的重工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等特点。仅一条彩管生产线即相当于一百条彩电生产线的投资,一条TFTLCD生产线又相当于五条CRT生产线的投资,可见,其投入费用十分巨大。在这个如此重大的产业中,我国仅对CRT一项就占有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产量。现在,又适逢国外CRT大企业纷纷向中国转移,因此,我们很有可能发展到占有全球二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这个庞大的产业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好的机遇。在当今国际上,显示器件科技领域的发展十分迅速,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大量涌现,真可谓日新月异,五彩缤纷,从一个仅0.5CM直径大小的显示器件到几百平方米乃至几千平方米的大屏幕显示、全景显示以及立体显示等,这些全新的技术层出不穷,为显示器件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下面我仅以97年到99年在我国登记的一千九百多项属于显示器件领域的专利情况作一简要介绍与分析。显示器件行业发展十分迅速,诸如LCD、RLCD、TFTLCD、LCLV、PALC、CF及TS等。目前,该领域的最新技术和最新产品都在我国进行了专利申报,而且,从99年乃至2000年刚刚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展示出来的新东西,在我们的专利档案库里也有体现。由此可以看出,国外专利已形成了在显示器件领域的技术包围圈,有关各类显示器件的特点(一)CRT:又名阴极射线管,即彩管或彩色显示管或平板的CRT,该器件主要用于hr、电视机、投影电视或数字电视方面,这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领域。(二)PDP:又名等离子体显示,是主要平板显示器件之一。其视角很广,色彩丰富,结构工艺简单,便于大量生产,主要用于壁挂电视。现存在着亮度比较低,寻址电路比较复杂,驱动功耗比较大等技术问题。国外的富士通、松下、三菱、三星、LG等大型企业都在对这一技术加大投资力度,由于耗资巨大,他们一般以两个或者三个大企业组成联合企业集团,集中攻关,成果共享。现在上市的是42英寸的壁挂电视,96年该产品有10万台上市,2000年估计将达300万台,到2002年则可能达到1100万台,其销售额在60亿美元左右,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三)LCD: 即平板显示器里的液晶,液晶显示主要包括STNLCD即超扭曲型及TFT即薄膜晶体管的LCD ,此二者现是统治LCD的两大板块。这两大板块在95年时,大型单色的STN是500万台,产值70亿美元;大型彩色的STN是443万台,产值200亿美元;中小型单色的LCD是363万台,产值57亿美元;中小型彩色的LCD是34万台,产值4亿美元。到2000年大型彩色的STN产值几乎翻了一翻以上,达到了2000万台,产值421亿美元。而中小型单色的STN则为570万台,产值88亿美元;中小型彩色的STN产值达45亿美元,翻了十倍。TFT也翻了三至四倍,大型的TFT达到4000万台,产值1100亿美元。如此巨大的市场足可与CRT相抗衡。LCD的发展之所以非常迅速,是因为TFT主要用于平板电视和笔记本电脑,其功耗只有CRT的五分之一,体积小,响应时间也较短。现在的发展方向是低温多晶硅TFT,反射型彩色的称之为R-LCD,还有一种复合型的器件叫作PALC,即等离子体寻址液晶显示器。十五寸到十八寸的已经达到分辨率120DPI,亮度已经到了250个尼特每平方米,视角到了160度,响应时间十个毫秒,寿命10万个小时,已经达到了进入广泛市场领域的条件。象这样的最新技术在我国国内申报的专利已有433项,基本上覆盖了最新技术领域。(四)PALC:是93年发明的,它融合了PDP和LCD的优点,现在其发展势头比PDP更为看好。另外,R-LCD就可在平常条件下象看书一样来看液晶,再不需要背光源和光源,而只通过自然光和普通灯光即可照明。但这一技术在我们刚刚开始启动时,就被别人的专利给封住了。(五)EL:或称之为OELD,这是一个新发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这种材料前景很好,可以曲折,柔软性好,亮度高。其特点是:全固态器件,自发光,直流低压驱动,发光效率高,功耗低,颜色丰富,容易实现彩色显示,温度特性好,工艺简单,成本低,可以实现软屏。现在已能产出11寸以下的显示器驱动,基本达到零功率驱动。可这一很有发展前景的东西,我国刚刚起步又同样遭到国外专利的封杀。(六)DMD:又名数字微镜器件,该器件现在已可以生产出300平方英寸的特大显示屏幕,其成本在100万港币左右就能放电影,此即为完全的电子影剧院。这种完全数字化技术是通过在一个很小的有几百万个单元的集成块上面,由机械的一个微镜片反射一个方向的光线所组成的装置,一秒钟内可闪100多次。这种新技术在我国申请的专利是用电开关来改进的机械装置。该技术原是得克萨斯州仪器公司TI花了二十年,用了二十亿美元开发出来的新产品,现在发展到新的电开关状态,并在我国进行了专利申报。与前面一样,这项技术我们刚开始启动,又被国外的专利给封杀住了。海外在我国申报专利的都是一些大企业,其中占第一位的是韩国的三星电子,第二才是日本的企业。三星电子在十年前只是一个微乎其微的小企业,十年之后却发展为世界显示行业的第一巨头,这是在韩国发生的奇迹。通过有关数法国汤姆森公司准备将在欧洲的450万只彩管生产线转移到广东佛山,并且还有诸多国内的大彩管厂,包括上海索尼、深圳赛格日立等都有扩产的计划。可以看出,在显示器件领域,现已形成了一个CRT流向中国的大潮,面临这一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我们必须要有自己彩管行业的全球战略。全世界总装厂的一半到了中国,因为只有在中国才能赚钱。在日本松下的彩管公司,员工薪水已经连续七年只发其工资总额的70%;而在中国,由于有广大丰富的hr和技术资源的强力支持,我们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光台湾中华映管的两条生产线去年就盈利5亿元,菲力浦去年的盈利也与中华映管相当。但假如是在海外,这两家公司绝对不会赢利。现在,如果彩管生产的半壁江山归中国所得,那么,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呢?我认为应首先发展我们关键的配套件厂,如:玻壳厂、荫罩厂、偏转系统厂、电子枪厂等,并把配套件形成规模经济,建立彩管的全球供应出口基地。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有我们自己的技术和相当的紧迫感。因为在这个汹涌的巨流涌向中国的背后,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还有潜流的存在。这个潜流就是,产品开发技术不会流向中国,国外不会向中国转移关键的配套件技术,比如,纯平面玻壳是高强度的玻璃,我们做不了,国外也不转移。要在中国建立配套件生产和把材料本土化,国外的巨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他们要在零部件上面把中国的钱赚回去,而中国却只能维持成本,甚至是亏损,所以本地化或者国产化障碍重重。其次,我们要吸取彩管行业“五湖烂华”的混乱状态,在新形势下保持冷静的头脑。在这方面,我们走过了一条漫长的道路。此前引进日立技术时,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共2731种,其中关键材料有674种,主要材料达346种(包括金属材料284种和化工材料62种)。在引进东芝技术时,只有10%的材料是能够兼容的,还有90%的材料要由我们自己去做,仅一个石墨乳的材料就有28种之多,而且每一个国家的技术都不能兼容,使得中国对每一个产品都得自己搞,而每一个产品又都不能形成规模经济。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除少数的包括荫罩和不锈钢之外,全世界的彩管技术和材料我们基本上都能够熟练的掌握,并且还能够很好的借鉴和转移国外技术。这一点是形成我国世界彩管大国的基础。专利技术本身是一个创新技术,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技术活力和新经济增长的技术支撑力度。我们强调知识产权,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也要防止西方大国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借口对我国进行技术和知识垄断。其实专利有两种,一种是实的,一种是虚的。实的就是实实在在有的,虚的就是一种hr、新思路,国外很多企业在其还未搞这项技术时,就为自己筑起了一道很大的防护圈。举例(一)我们在参加第一次彩管技术谈判时,东芝将其所属的254项专利摆了出来,我们就采取逐项审查的办法,看看对方所谓的专利中到底有多少技术含量,因为对方已拿了我们总承包费用的50%。通过审查,我们发现,对方的一种束指引管与彩管根本不相干,可对方总想一股脑儿往里面塞,借此蒙混过关。后来,我们找到东芝公司驻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商谈此事,对方给我们的答复是,他们所有的技术与KNOWHOW是统在一起的,我方不能分哪一个专利值多少钱而单独对其筛选、取舍。(二)我们与某厂家合作开发偏转场投影管,这项技术在合作前对方已在我国及其他好几个国家都申报了专利,但对方根本没有真正搞起来,之所以与我们合作,从某种程度上是想利用我们的技术优势,支付我们费用以让我们为对方开发这项技术。原来对方虽然对这项技术申报了专利,但其内容却是空的,对方申报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这一领域抢占先机 。(三)此前,我们做了一个双电子束投影管,可是当我们做成之后,在国外的专利中早就有这项技术了。但其专利说明书中描述的双电子束是平行的,然而通过我们的实践,平行的双电子束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必须交叉,而且交叉点必须在主透镜等位线的鞍点上,这样前后主透镜的像差才会互相补偿、抵消。通过我们的了解,对方的东西全是虚的,没有实质的内容,可是对方的目的就是为了占领这块市场,本身没有的对方也来占领。(四)我国物理所和电子所最早研究铝、铁、硼磁性材料时,国外也刚刚才开始,所不同的是,对方是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当我们刚搞出来正准备出口时,对方却捷足先登并向我们索要专利费,那时我们才知道对方已把技术封锁线缩到了我们的国门下,我们搞出来的东西全在对方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但事实上,这些东西对方也是刚刚才搞出来,或者说根本就未搞出来,可对方已提前申请专利了,我们要生产就得向对方支付专利费。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我们发现,国外申请的专利有虚有实,而我们自己的专利却全是实的,没有虚的,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懂什么是虚的,什么叫占领市场。这就是观念和意识的差距。因此,我们申请专利也应该分两类进行,一类是市场已经成熟的产品专利,这类产品量大,范围广;另一类是市场刚刚开始成长的新兴产业。但对于市场量大、面广、比较成熟的产品,别人大都把这类技术领域全封锁住了,我们应考虑如何发挥自己的特点来冲破这一封锁线,但要找到突破口非常困难。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我认为,我们应该产、学、研相结合,想方设法找到一条捷径。比如,在有关的国际学术年会上面发表我们的论文,这种论文只要得到全世界的公认,别人就认为我们已有创新。通过这种国际公认的创新,我们就可以带动一片相关技术的专利申例如,电子枪属于电子光学的范畴,镜片直径越大,光束的相差就越小,在这方面,全世界的几个思路都差不多。可是电子枪的生产专利全世界有一万多件,如NEC把透镜作成一个锥形,取名为“CFF”,这种锥状的电子透镜在国际会议上一亮相,对方很快就出来了一大批专利,以这样的形式所展现出来的技术,不管是日立,还是东芝,谁也封杀不住。第二个方法是,避开别人的专利,解剖和分析别人的技术。如东芝的开发实验室就在大量地解剖、分析并充分利用别人的产品和技术,但东芝的利用并非完全抄袭,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创造性地发挥。比如,有一种热丝,通过涂黑能增加热辐射效率,若另外有人仍要采用涂黑的办法就得向权利人支付专利费用,但如果将涂黑的热丝在其头尾略涂一点白的,其实涂白的那一点无任何实际意义,纯属多此一举,但这样就可能达到规避支付别人专利费的目的。第三个方法是,在未干之前或者在干的过程中就要考虑用新的思路去占有自己的一块新领地。国家专利局也应在专利授权方面多开一些绿灯,让我们有新思路的专利也能在某些重要的领域拥有一席之地。对于新兴产业中的高新技术,谁都在努力占据制高点,因此,我们的老产品要避其锋芒,迎头赶上,新产品更要锋芒毕露,标新立异。第四个方法是,鼓励科技开发,增加资本投入。国外高科技企业在新技术上的投入是其销售额的7.1%以上,国际上对高科技的定义并非是指有多少自动化的东西,而是视其投入比例的高低而定。我们认为,科研投入费用大于其销售额7.1%以上的,即可称之为高科技。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阶段,高科技的含义也是不一样的。对此,我国的有关部门领导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不要一提高科技就一定是什么微电子之类,在不同的时期,我国的高科技含义是不同的,它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变动的。我国TFTLCD产业与国外差距很大,第一套技术我们必须全部引进,可是以后就不能走彩管的老路而一套套的引进,须知每引进一套就得花费好几亿美元。我国现在长春建了一个示范工程,虽引进的是一条小线,但却花了一亿多元。而东亚地区的韩国和台湾则采取的是翻版式引进,中华映管引进东芝技术时一条小型生产线仅700万美元,但中华映管却不要,那么中华映管要的是什么呢?他们要的就是,现在东芝所没有的最新的东西,当然这种要价很高,于是最新的连东芝也没有的东西移驾到了台湾。之后,台湾迅速对此技术抓紧消化和吸收,很快建成了第二条线,仅花3.2亿美元,第三条线则只需2亿美元即可建成。后来,东芝才发现自己被台湾甩在了后面。这种引进高科技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而在我国光立项就得三年,这对高科技来说绝对是不行的,必须驶进快车道。现在,衡量一个企业的好坏优劣,除了品牌因素和质量因素以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有技术后劲,该企业股市行情好坏的标志,也主要是其技术创新的力度及专利申请的数量。全世界都重视专利,而我国却还处于启蒙阶段。不过对新技术新产品而言,国内的企业已经开始注意了,从去年开始,前往参加拉斯维加斯电子产品展览的厂商几乎挤破了头,但在学术年会上,就很少有中国企业的影子。可反过来看看国外,对每一个SID专业年会,国外大企业差不多的都会派去十多二十人,这些人去的目的,就是找新思路、新发明。而我们国家呢?冷冷落落的找不着几个,并且即使去了,回来还是不知道别人发表的论文的是什么东西。问问几个大企业的主要技术领导,国际上在这个领域最新的技术是什么?大都一问三不知。这个局面必须迅速改变,不仅高校要对这种新技术领域的东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更要高度注意,时时留心。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技术是创名牌产品和一流企业的基石。而我们现在所谓的“资本带动型”企业是绝对没有前途的,其最终总免不了倒闭的命运。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必须依靠“技术带动型”才有生路,“技术带动型”的重要标志就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表现就是拥有专利量的多少。因此,中国企业要杀出重围,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通过虚实相间的专利战略,才能在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求得生机。【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