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义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移动通信研发中心副主任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研究开发项目总体组专家。告是在对1997-1999年移动通信领域的专利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全文分为四个方面:一是专利概述和专利分析,二是专利技术分析,三是专利与技术发展的关系,第四方面是结语与对策。第一方面是概述和专利的分布情况。我们所查阅的主要是97年到99年这三年的专利,专利总数1447项,涉及了移动通信领域的各个方面。整个专利的分布情况按国家来分非常多,但有的国家只有一两项专利。总体上,传统上的专利大国,像日本、美国、韩国这些国家依然占据了前列,实际上我们还应该看到有几个国家,像瑞典、芬兰,虽然他们按照国家排位专利数不是十分靠前,但这些国家从事移动通信的厂商全国只有那么一个公司,瑞典是爱立信,芬兰就是诺基亚。让我们欣慰的是,我们国家的专利数量还是比较多、排位比较靠前的。按照公司排位,第一位的是日本电气公司,第二位的是韩国三星。可以看到,诺基亚、爱立信每个公司都有几十项专利。在我们国家及全球市场上占较大份额的公司在这上面都有了,NEC、三星、摩托罗拉、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朗这些公司在专利的排列上都是名列前茅的。后面是相对数量上比较少的,这中间还有几个我们国内的厂商,像厦华、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还有华为公司、北京信威公司,还有北邮、电子部七所,他们都有若干项专利。值得注意的是日本鹰山及L-3公司虽然专利数量不多,但其几项专利可以讲是第三代移动通讯中非常重要的核心技术。我国的信威公司的5项专利和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的2项、北邮的2项专利也都是有关第三代移动通讯的核心专利。专利分布如果从系统的角度来讲,寻呼方面是18项,卫星移动通讯方面31项。其它主要是地面移动通信系统方面的,手机方面是300多项,其余基本上是系统方面的东西。第二个大的方面,我们试图从专利和技术结合的角度来对专利的技术性方面进行分析。在寻呼方面,寻呼技术发展已经很长时间了,技术比较成熟,系统方面变化也比较小,所以查到的专利内容也相对比较少,有十几项,主要是在移动电话和BP机结合方面。这些技术有没有前途也不好讲,因为现在移动电话方面,GSM手机都有短消息功能,这方面的功能已经完全可以替代寻呼机。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双向寻呼,美通公司在上海有个试验网,但试验效果也不是那么理想。在卫星移动方面,专利的数量不是特别多,同时也比较分散。因为,从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来讲,铱星的失败有我们值得深思的地方。可能从目前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说还不能承受这么昂贵、这么复杂的一个系统。虽然GLOBALSTAR现在有一些用户,不能认定它一定赔钱,但是它赚的钱是屈指可数的,所以从移动通讯系统的发展来看,卫星移动通信系统远远不是我们移动通讯领域的热点。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专利主要集中在路由选择,包括卫星和蜂窝移动电话怎么结合等技术。地面移动通讯是整个移动通信的主流。其中移动电话的320项专利中,有关配件的较多。这些专利比较多的是实用新型,而且比较多的是集中在我们中国的221项专利当中。电池是37项,其中很多是将电池盒变一些花样。充电器方面实际已经不是牵涉到手机本身的东西,主要是变换各种形式。手机天线方面数量不多,专利主要集中在防辐射方面,就是手机天线怎么设置能保证有一些屏蔽作用,不会对人产生辐射作用。其它方面,就不单纯是说手机本身,和系统是非常有关联的,像干扰消除方法、通讯控制方法、移动电话的管理、拨号方法等,这些实际是和系统技术密切相关的专利。还有关于无键电话的,它主要用在某些特殊场合。移动通信系统专利,主要是有关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项是越区切换。这中间比较重要的几部分都是关于CDMA系统的软切换,它可以讲是CDMA系统中非常核心的专利。有多家公司申请了多种不同的切换方式。比较经典的是QUALCOMM公司的软切换,当然还有北京信威公司的接力切换的方式。另外,还有不同系统之间的切换方式及同一个系统内部不同频率之间的切换问题等硬切换方面的专利,切换的方式、切换控制方案和装置是主要研究的问题。第二项是CDMA系统的功率控制,这也是第二代的IS-95和第三代移动通信中的核心技术。CDMA系统中因为有多址干扰存在,远近效应非常突出。要抑制多址干扰,理想的效果是到达基站的所有用户的功率相同。在实际系统中得以广泛应用的方法就是功率控制。这种方式最早是由美国QUALCOMM公司提出并实用的。另一个方面的问题是功率控制的优化,对多种信道的适应。第三项是有关呼叫处理。目前的专利主要是有关各种移动通信系统,特别是第二代和第三代GSM、CDMA系统的呼叫处理,呼叫路由的选择。第四项是接收技术。专利中包含了各种各样的接收技术,其中比较重要的是CDMA系统的RAKE接收技术,以及CDMA系统的初始同步,就是各种码的捕获跟踪技术以及匹配的滤波器设计。第五项是有关干扰消除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因为移动通信系统是蜂窝状的覆盖,有很多小区,虽然有频率复用措施,或者说对CDMA讲叫时间偏移的复用措施,但是相互干扰是明显存在的,降低干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同时对于CDMA系统,从检测上讲,怎么突破传统的单用户检测方式,将多用户的多址干扰消除掉,这些方面有很多的专利。另外还有关于OFDM中的干扰消除方法。第六项是关于TDD双工方式当中怎么实现动态信道分配。第七项移动性管理也是与全系统有关的一项技术,手机用户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通信时,系统必须能够识别用户的合法性,并为合法用户提供服务。第八项是定位、位置登记方面。手机用户要想在系统覆盖的任何地方进行呼入、呼出,必须让系统知道他当前的准确的位置。位置登记会有很多不同的方法,除了位置登记还有位置更新。第九项是分集技术。移动通信信道传输条件非常恶劣,较多地采用了时间分集、空间分集、频率分集等技术。第十项是关于随机接入。对基站而言,在一个基站的覆盖区中,可能有许多用户要发起呼叫,可能会发生呼叫碰撞。因为接入信道数是有限的,要采取什么样的算法保证每个人都是以相同的概率接通,这不仅是一种算法,同时还有实现技术上怎么把信道安排得更合理。现在的GSM系统已经很成熟了,不可能去改变,四项专利中有两项涉及到CDMA,就是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中的随机接入的,另一项是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随机接入方法。第十一项是有关调制解调技术。有关专利主要是研究移动通信这种衰落信道中的数字调制解调技术以及采用导频信号来进行信道估计的装置和方法。第十二项是路由选择。路由选择就是如何在两个处于不同位置的用户之间建立一个最佳路径,使两人能够尽快地建立通同时资源浪费又比较少。如果正常的路径出了问题,还要找到一个替换路径。第十三项是关于小区选择方面的专利。移动台需要知道自己处于哪一个基站的覆盖区之内,因此就要对现在所能收到的信号进行选择、比较。第三个方面是专利对技术发展的影响。专利对技术发展的影响对研究开发部门,对产业部门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专利对技术发展起着两个方面的作用:是专利对技术发展起着保护和推动作用;这里举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美国的QUALCOMM公司最早将CDMA技术应用于公共移动通信系统,因为核心技术受了专利的保护,所以它能够从对摩托罗拉、LUCENT以及韩国很多公司的技术转让中获取了高额利润。同时它又利用这部分资金把技术更高地往前推进。虽然专利技术也转让给别人,但QUALCOMM总是走在技术的前列,别人的芯片和它总有差距。QUALCOMM卖芯片赚了钱,在专利使用费上又收了一笔钱,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成功的例子。我们应该看到,专利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技术的同时,如果没有一种灵活的积极可行的一种政策,它也会影响技术的大面积推广使用。最典型的例子还是QUALCOMM,它在技术本身是非常成功的,但是IS-95 CDMA的应用还是非常受限制的。最大的移动通讯市场是在中国,中国不用它,不只是因为用了GSM,更大的问题是,在知识产权方面QUALCOMM没有一些灵活的政策。IS-95系统如果不能在中国用,可以讲它在整个标准系统方面的竞争同GSM相比必然要处于下风。GSM就因为在中国有6、7千万的用户,所以它才是全球第一大的网络体制标准。我们可以看到,移动通信方面的专利中技术成分是逐年增加的。应该说,我们国家无论是公司还是科研单位逐渐重视了对移动通信专利的申请工作,但是应该看到普遍来讲还是重视程度不够,实际上我们看到有专利的厂家是非常少的,像厦华、华为这样非常少的几个公司。华为的主要作法:一是工作人员不能随便发表有关实现方面的论文,因为电信厂商主要是设计和实现方面的工作,另外一个方面是非常注意申请专利。我们国家个人的专利虽然数量也很多,占到了前三位,但是这些个人专利普遍都是档次比较低的实用新型。我们国家的移动通信从技术开发角度来讲并不落后,而且我们的大学、研究机构有很多非常高水平的论文,但在很多地方,我们只是比较重视发表论文,比较重视SCI、EI可以检索到的那些论文。这些发表的文章的水平都是非常高,技术、理论都是非常先进的。但发表了就是公开了,公开了以后就是谁都可以采用的东西。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给我们在移动通信领域当中创造了一个新的机会,希望我们的研究单位和产业部门在技术开发的同时,能够重视对技术的专利保护,同时国家的相关部门也应该给予正确的宣传引导。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研究开发项目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利用国家和企业共同的投资,组成一个知识产权共享的联盟,已经形成了一批非常有价值的专利技术,这批专利技术,目的一是要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就是我们要做新的系统。另外,我们拿专利和国外的专利进行专利互换、技术互换。有这么多项专利,同时有这样一个联盟,另外要有一个利益的共同代表者,比如电信传输研究所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者,作为专利的持有人。通过这种方法,我们能形成一批有价值的专利技术,同时,拿这部分技术同国外的技术进行专利交换,这种方式是我们做第三代移动通讯当中采取的一种新的尝试。最后一点是我的个人观点。一个系统要想成为某种标准,要想站得住脚,必须有自己的独有技术,那么我们国家应该大力扶持具有我们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系统开发工作。要制定政策保护它,起码在国内,形成一种市场上的主流,这样的话就能起到鼓励企业在技术上创新的作用。这不只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和国外交换,也能学到国外更好东西。另外,通过技术转移可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这样一方面能使我们民族企业发展壮大,也能摆脱我国移动通信在标准体制和移动设备方面受制于人的不利局面,为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作出贡献。这样讲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因为移动通信领域是非常活跃的领域,对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作一个比较保守的估计,我们到2010年,有几千亿的一个巨大市场,所以它绝对是对我们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作用的一个领域。【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