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科技针对香港东强电子集团遭飞利浦DVD专利起诉事件进行调查后发现,此事应与东强电子旗下无锡东强数码去年年底在美国起诉飞利浦专利无效有关。相关人士告知,2004年12月,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曾与无锡多媒体公司一起,以违反美国的《谢尔曼法》以及加州垄断法等法律为由,指控3C联盟对其征收的专利费远超过通常的3%—5%的标准,这其中起诉对象包括飞利浦、索尼等。无锡多媒体是家香港上市公司,2000年6月份成立,大概在2004年初向飞利浦提出授权申请,被拒绝了,拒绝原因不详;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香港东强电子集团投资在无锡的DVD、音响生产厂,投资总额1500万美元。两家公司认为3C联盟操纵DVD价格、非法搭售专利、集体抵制和合谋垄断市场,违反了美国反垄断的法律。不过,飞利浦曾针锋相对,在2005年2月5日进行了答辩。诉讼还在持续阶段,最近进展是,美国法院初步判定证据不足,还不成立。不过,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传讯总监孙纪善否认此次飞利浦在香港起诉东强电子集团与此事有关联。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飞利浦起诉的13家东强系企业中并没有无锡东强数码,这令人生疑。中国人民大学MBA中心主任刘刚认为,飞利浦此举一是为避免将此次起诉与上次被诉联系在一起;二是无锡数码现有员工1500多名,怕引起相关地方政府反应。刘刚表示,向飞利浦缴纳DVD专利费无可厚非,不过,假如开了这个口子可能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其它国外厂商都会效仿,如今,征收专利费用的企业也由当初的1家变成了37家,国内企业交纳的专利费从刚开始的每台5美元涨到了21美元。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传讯总监孙纪善表示,飞利浦对中国DVD专利问题已非常谨慎,主要从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着手,逐步普及这种意识,并不会强行征收已经动辄就起诉。不过,飞利浦的态度转向缓和并不能阻止其它厂商的咄咄逼人。根据相关行业组织的资料,深圳宝安区去年下半年近5个月的时间曾发生接连倒闭近30家DVD企业的惨痛,鼎盛时期拥有140多家DVD生产企业的深圳宝安区目前仅剩下了三四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