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正准备建立一个网络监控平台,这个项目已经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数千万的专项拨款今年年底前可以到位。”文化部一位工作人员向透露,“此项目的前期方案和论证都已经结束,预计明年监控平台可以初步建成。”监控平台就是对网络文化内容及传播进行实时监视。以网络音乐为例,通过监控平台即可搜索到提供音乐下载的网站,然后检索这些网站是否有授权,通过匹配的手段来揪出非法下载网站。然而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即将到来的技术平台,业内人士质疑声一片。“此举我们并不看好。”北京信息产业协会罗健坦言,“这只是行使政府职能的政府行为,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可行性。”又是一张技术牌如果进展顺利,此举应是政府主管部门继防沉迷系统之后的又一张技术牌,只是前者来自文化部,后者来自新闻出版总署,发起者不同而已。10月20日是由、九城、盛大、搜狐、光通、网易、金山七家网游厂商参与的“网游防沉迷系统”正式启动的日子。然而仅仅几天,该系统就遭到了玩家的公开抵制,相关利益实体变相纵容,甚至私服数目骤增,执行的尴尬可见一斑。“新闻出版总署只是负责网络内容的监管,而网吧的注册权等属于文化部管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相关人员试图用“势力范围”解释“网游防沉迷系统”的尴尬。对于文化部的此张技术大牌,业内人士一样提出了质疑。首先是技术的质疑。“搜索技术目前已经解决,技术上比较容易实现,但我们现在的监测范围只能覆盖到地市一级。”文化部工作人员承认仅凭此监控平台很难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做到疏而不漏。更重要的是配套政策的尴尬,如何处理监测到的非法网站同样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对于非法网站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不是文化部一家就能办到的。另外,如果网站的服务器在国外,也将很难对它追究责任。难过市场关“即使有财政部几千万的先期投入,文化部网络监控平台也必须要面对与市场对接的问题。”源泉总监游夏茵告诉。“财政部的拨款只是给网络监控平台搭架子,但这个平台不只是搜索技术,后续管理需要有不断的资金流支撑,这样的平台不收费是不可能的。”游夏茵解释说。“如果只是具备搜索技术,那就想得太简单了。”游夏茵认为,监控平台应该是包括一整套解决方案的系统平台。技术只是一个层面,如何把整个平台市场化,涉及到利益各方谈判、跨行业的管理甚至市场营销等活动。总之,将产业链上的各主体纳入这个体系里,是复杂而且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前不久召开的文化部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有人提出由文化部牵头建立网络音乐的版权注册平台,从而提高网络公司购买版权的可操作性。因为目前各网站想取得各种歌曲的授权,没有一个统一、专门的平台,网站要想取得不同的歌曲版权就得和各家唱片公司分别谈判,费时费力。确立规则并非易事2005年11月1日,源泉公司COO李岱对媒体表示:“自对北京、广州的SP展开一系列的诉讼。”他还声称,“源泉公司已经进行了详实的取证。”事实上,相对于文化部明年问世的监控平台,提供在线版权保护及交易的源泉公司从2003年底已经开始探索。据了解,源泉的计费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到一首歌在SP那里一天下载了多少,采用哪种下载方式,用户交纳了多少费用等。此外,音乐着作权协会和网络版权联盟都想尝试建立类似的监控平台。“如果把网络音乐市场比作一个游戏场,大家现在都在争着玩游戏,假如这场游戏没有规则,最后大家都得玩完。因此,谁建立起游戏规则,谁就掌握了这场游戏的主动权,利益也会滚滚而来。” 太合麦田老总宋柯做了一个恰当的比喻。然而,确立规则并非易事。“版权问题真的很头疼,我现在天天都在同更好的内容提供商沟通,如湖南卫视、上海文广等,一点一点地谈判,寻找版权解决之道。”并不想趟版权浑水的My See直播网总裁高燃告诉。“在消费模式上应有所突破。”Adobe中国区总经理皮卓丁向描述了自己的构想,“中国用户不在乎花钱去使用什么东西,而在乎花钱去拥有东西。其实未来的唱片业,也可以像短信、彩信和网游的付费体系一样,也可以采用技术手段转换成使用花钱,拥有免费。从开发的时候就和某个收费系统结合起来,根本不给盗版copy的机会,或者即使盗版copy了也不能使用。”“比如将来不再生产唱片,听歌必须到网上下载,但是下载的过程是个被监控的过程。你付了10次的钱,听了10次后歌就没了,要继续听就要继续交钱。”他乐观地希望有一天短信的收费模式可以改变盗版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