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百度公司败诉。此案为百度公司在美国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所列两案之一,涉及其网站所提供的MP3下载服务。原告步升公司诉称:原告于2005年3月30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涉及胡彦斌、黑棒组合、许巍和花儿乐队演唱的共计46首歌曲的MP3下载服务,如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万元人民币、为调查报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人民币;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辩称:1、答辩人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供用户查询和使用;2、答辩人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3、答辩人的搜索引擎服务系统依请见《hr世界》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