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城函[2005]42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2004年建设部全面启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安装运行43处,多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正在积极筹建中,有13处世界遗产地已率先完成了首期遥感监测核查。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总体要求2005年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平台,积极有效地推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监测核查工作,扩大监管工作覆盖面,为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为突出重点,更好的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2005年实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达到50个以上(名单见附件1)。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市),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统一纳入今年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率先建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先进省(自治区、市)”。二、主要工作(一)纳入2005年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在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1、落实监管工作专职人员,并上报专职人员登记表。专职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并上报。要抓紧配置hr等有关设备,并保障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良好的工作环境;2、积极配合建设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项目组,做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核心景区范围和地形图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3、积极做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遥感数据征订工作。(二)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在做好自身监管系统建设的同时,要重点做好本地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1、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的核定工作;2、督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基础资料,落实人员、资金、设备、场所等;3、按照建设部遥感监测督查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做好遥感监测核查和整改工作。(三)建设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项目组,今年内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会同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开展遥感数据统一征订、数据加工、系统安装调试及现场技术服务等系统实施工作;2、按照建设部要求,对纳入今年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和专职人员开展培训工作;3、完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网络信息传输能力,拓展信息系统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三、工作要求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是风景名胜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风景名胜区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对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对国家、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取得实效。(一)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好本地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到专人、专职、专机,确保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如期完成。(二)搞好风景名胜区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有关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逐步规范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监测核查工作程序;二是加快有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起草工作,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系统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三是强化风景名胜区监管工作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调动风景名胜区做好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维护监管工作的严肃性。(三)落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根据建设部《关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建城[2003]220号)的有关精神,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或自筹配套建设资金,加快完成系统建设。2004年已完成系统建设,但地方自筹配套建设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的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联系。1、纳入2005年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专职人员登记表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上报材料要求4、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收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纳入2005年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省(市、自治区) 风景名胜区名称河北(2处) 秦皇岛北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野三坡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山西(2处) 五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黄河壶口瀑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辽宁(2处) 鞍山千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大连海滨-旅顺口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吉林(2处) 松花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八大部”—净月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黑龙江(2处) 镜泊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五大连池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苏(3处) 太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云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蜀冈—瘦西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浙江(16处) 杭州西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富春江——新安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雁荡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普陀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嵊泗列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楠溪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莫干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雪窦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双龙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仙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郎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仙居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浣江—五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方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百丈漈—飞云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安徽(1处) 九华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福建(1处) 鼓浪屿 万石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江西(1处) 井冈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河南(1处) 云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湖北(1处) 武汉东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湖南(2处) 衡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广东(3处) 肇庆星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丹霞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罗浮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广西(1处) 桂林漓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海南(1处) 三亚热带海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四川(1处) 蜀南竹海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贵州(1处) 黄果树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云南(2处) 路南石林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陕西(1处) 黄帝陵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甘肃(1处) 麦积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青海(1处) 青海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新疆(1处) 天山天池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宁夏(1处) 西夏王陵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收集规定根据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和遥感监测技术要求,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要配合提供必要的监测基础数据,现将各类数据的说明和收集要求规定一、卫星遥感数据卫星遥感数据是用于遥感监测的主要数据,建设部用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的卫星数据全部采用高分辨率,规定选用数据的采集时间为2002年以后,两期数据的时相间隔为1年以上。各风景名胜区卫星遥感数据由建设部统一组织采购、加工和分发。建设部采用的卫星数据指标 序号 遥感种类 星 种 产品类型 分辨率 时相要求 数据采集时间1 卫星遥感影像SPOT-5 全色 2.5 两期数据间隔1年以上2002年后多光谱 10mIKONOS 全色 1m多光谱 4mQuickBird 全色 0.7m多光谱 2.5m二、地形图数据各风景名胜区地形图数据主要用来对遥感数据、规划数据等进行几何纠正和配准。各风景名胜区提交的地形图数据以最新制图的1:10000数据为宜,如果没有最新的1:10000地形图,可以相近比例尺的地形图替代。若不具备地形图资料,要向相关测绘部门自行采购。具体要求 序号 比例尺 格式要求 备注1 小型:1:5000—1:10000 1.标准要求:子格式(GIS或是AutoCAD格式);扫描的栅格图,要提供对应的坐标文件或在图上注明坐标。2.最低要求:纸图,图上必须注明坐标。采用国家54、80坐标系的,要注明中央经线或带号。2 中型:1:10000—1:250003 大型、特大:1:10000—1:50000三、规划数据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数据是遥感监测的主要依据,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提交最新审批的规划印刷、电子文件。风景名胜区规划资料主要包括规划图数据和规划文本数据,具体要求 序号 规划种类 格式要求 备注1 总体规划 1.标准要求:规划电子格式(AutoCAD、GIS格式)或扫描的栅格图,坐标系和地形图一致;规划文本:电子格式。2.最低要求:规划纸图;规划文本:印刷。核心景区划定后,要纳入总体规划保护专项规划中。2 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