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世网 前一段时间,看到国内各大媒体均报道了央行个人信用hr投入使用的消息,而在大多数媒体的报道中又都描述了这样一个情节,就是有位王先生因欠缴广发银行信用卡年费而被在个人信用hr里添加了一条不良记录,毫不知情的他到农业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遭到拒绝。无独有偶,因为最近的一位朋友在办理中信实业银行的信用卡时也被拒了,也是因为他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过回忆,他这才想起来曾经为帮在广发银行工作的朋友完成发卡任务而办理过一张广发信用卡,办卡时说是第一年免年费,第二年如果不想继续使用则不缴纳年费即可。可是,一年多之后在没有收到任何电话、短信、邮件通知应缴纳年费的情况下,广发银行便直接发来了催款的律师函,这才得知第二年不缴年费是不行的,而且已经过了缴费日期……虽然事情最后很不愉快地解决了,但是显然,被银行在个人信用记录里添加的一条不良记录成了这次事件的后遗症。按照央行的说法,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hr未来甚至可以将个人是否按时缴纳水、电、煤气费等都纳入到信用记录的范畴,而信用记录将在个人金融活动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央行的这套超大规模的CRM系统覆盖人数之多、应用领域之广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通过在金融系统工作的朋友了解到,目前个人信用hr的功能还不够完善,现在还无法区分恶意欠款和善意欠款。也就是说,对于一个蓄意诈骗的人、一个由于自己记性不好而忘记缴纳某项费用的人和一个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疏忽或渎职而造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费的人,他们在个人信用hr中的信用记录甚至可能是一样的。如果个人信用hr只能够记录有欠费行为和无欠费行为,无法记录欠费的原因并评估是恶意的还是非恶意的,那么这套CRM系统的功能也就相当于是个简单的记事本,再加上某些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没有按照工作流程履行告知义务(例如通知账单金额、扣款日期、房贷或车贷是否由于利率提升而造成月还款额调整),那么个人恐怕只有背黑锅的份了。认为,个人信用hr投入使用的初衷应该是让个人在金融活动中的实际行为来决定这个人的信用等级。但是由于系统的不完善,加上国内还没有一个能够对银行的信用、服务进行记录、评估、规范的体系,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方法也可以决定个人信用等级,而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尽快把不经常使用的卡片全部注销,日后再也不要随意帮在银行工作的同学、朋友完成发卡任务,毕竟多一张卡片就多了一双影响你信用记录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