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4日的凌晨,顾先生家中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听筒那边直接说:“能否让‘同样寂寞’的张小姐半夜作陪。”这样的电话骚扰持续将近一周,来电者不仅死缠滥打,而且发展成直接的“言语挑逗”,语言极其淫秽下流。无独有偶,顾先生太太的一位好友也莫名其妙接到了数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内容非常色情。而巧的是,这位朋友姓张。顾先生立即联系了太太的好友张小姐,两人开始着手调查,依据骚扰者所描述,最后在一个号码为4643787��的QQ上发现了隐情。该QQ的个人资料一栏,详细罗列了张小姐性别、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而同时公布的还有顾先生的家用电话号码。不可思议的是,“个人资料”竟描述成“有正常需要的人”等不堪入目的色情内容。顾先生致电公司,在说明来意后,一位负责人告诉顾先生,QQ作为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其“个人资料”上的信息无法即时掌控,但其表示将立即处理顾先生的难题。一个多小时后,4643787��号码上的个人信息以及色情描述已经全部删除。顾先生认为,该信息通过QQ恶意公布和传播已经给其自身以及张小姐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并影响了日常生活,作为QQ的服务商,对此负有管理上的责任,应该加以适当掌控。上海科伟律师事务所的许文宝律师认为,通过QQ恶意发布个人信息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到受害者的隐私权益,直至发展到后期招致电话骚扰,也玷污了当事人的名誉。至于那些半夜打电话的男子也需承担侵犯隐私权的责任。然而,由于网络的隐蔽性,该“泄密”事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却存在确定诉讼主体、取证等不少难题。但另一方面,作为提供服务的网络也应加强管理和审查,因为并非所有的信息都可以选择在网上公布。(2006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