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受关注的国内首例QQ盗号案最终上诉期平静度过,这意味着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这一案件的一审宣判将成为最终判决,在1月13日的判决中,两名被告因合作盗卖了130多个QQ号,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6万多元。由于以往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对盗窃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所以此判决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意味着法律明确界定盗窃QQ号码属于犯罪行为。对此,法律界人士也提醒公众:不仅直接盗卖QQ号者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开发和提供盗号软件下载的行为也有可能涉嫌犯罪,并为此受到刑事制裁。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生活影响的逐渐深入,即时通讯在人们互联网沟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QQ作国内最大的即时通讯软件,以其快捷、稳定、便利等特点,逐渐成为广大用户,尤其是年轻用户网络沟通的重要工具。那些短小精悍,或带有一定特殊含义的QQ号码像手机“靓号”一样,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网络上也因此出现了众多非法出售QQ号码的组织或个人,甚至出现了用于窃取QQ号码的“盗号”软件。然而,正如丢失手机导致丢失众多联系人信息一样,一个使用多年的QQ号码的丢失,同样将让用户蒙受难以量化的损失。由于QQ号码目前尚不属于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财产之列,窃取、倒卖QQ号码的行为一度不被认为构成犯罪,号码所有者的权益更是无从得到保障。此次QQ号码盗卖案的判决,为日后QQ号码纠纷的裁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让“侵犯通讯自由罪”这一司法名词再次引起公众的重视。资深专家于国富律师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二被告人作为熟悉互联网和hr操作的QQ用户,篡改了130余个QQ号码密码,使原注册的QQ用户无法使用本人的QQ号与他人联系,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后果,其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于律师还告诫,那些曾经盗卖别人QQ号的网友,应该立刻停止类似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些提供盗号软件下载和交易黑号码的网站,其实也是在涉嫌提供犯罪工具,极有可能会在类似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如今,网络已经日渐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虚拟世界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并不遥远,那些认为盗取贩卖QQ号码并没有违法的错误观念应该得到更正。对用户自身来讲,尽管公司已经采取密码保护、安全中心、虚拟键盘输入密码等多种手段保护用户的QQ号不被盗窃,然而不法分子仍通过欺骗、偷窥、跟踪用户按键数据等多种方式盗取QQ号码。作为用户也应该提高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则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