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上海立法禁用PK等网络词汇 明年3月起施行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94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使用网络语汇的限制重点放在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方面。《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在之前的审议中,一些委员提出原草案中“汉语文出版物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的规定限制过严。大家认为,汉语文出版物种类众多,包括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像图书、期刊这类出版物针对其读者群使用一些网络语汇是可以的。但教科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出版物,对语言文字使用有示范和规范的重要作用,应对其使用网络语汇予以规范。同时考虑到新闻报道的社会影响较大,也应当对其使用网络语汇作出限制性规定。为此,《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新闻报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

 

相关新闻

考证~有好东西推介啦~
关于资格考证学习资料众筹的通知
“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心得体会与建议
考试心得分享
成功没有捷径,努力才是王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六部分 参考法规目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五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四部分 证券投资分析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三部分 证券交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二部分 证券发行与承销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我国首部电子银行法近期出台 加强风险控制
雅虎被诉传播虐待儿童图片 遭索赔千万美元
金融资料频传遭窃 电子商务市场损失巨大
BSA欲在华开辟反盗版新路 打击教育两手兼施
北京拟修正电信霸王条款 对用户停机须提前告知
界定网络盗版
企业屡遭域名注册商骚扰 CN域名是否要保护
美高院判P2P公司为盗版负责
‘克隆网站’频现 银行推出安全证书克敌
Google在美遭到起诉 网络广告涉嫌点击诈骗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