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评为2004年度五大最佳电影之一,《十面埋伏》的制作方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就发现,有网站提供这部电影的付费下载服务。新画面以侵权为由,将这家网络公司及帮其收取费用的上海某电信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浦东新区法院在对本案的审理中,双方最终在庭外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北京新画面已到法院撤回了诉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称,为了制作《十面埋伏》,公司付出了高达2.9亿元人民币的费用,电影播放后,在国内外影响巨大,具有极大的市场赢利能力。但上海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文化部批准,也未经他们许可的情况下,就以赢利为目的,擅自通过其经营性网站中的“在线电影”栏目,将《十面埋伏》用于下载付费播放服务,并通过上海某电信公司的电信运营系统进行下载费用结算收费。为此,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计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