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时30分,湖南青年作家蒋松诉湖南志明厨师学校招生网站、剽窃其报告文学作品《邓志明用菜勺打天下》案在中级人民法院第6审判厅开庭。这是今年长沙市法院开审的首个因网站链接引发的着作权案。据原告蒋松诉称,2004年10月上旬,他在浏览网站时意外地发现,被告主办的招生网站在没有事先告知、也没有取得他的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主页竟刊载了他的报告文学作品《邓志明用菜勺打天下》,更让他气愤的是被告刊载此文时删除了他本人的署名,并在文章的旁边注明有关于学校介绍宣传、报名方式等等诸多商业广告语言和虚假稿源信息。蒋松说,事后,他多次请求被告就其剽窃侵权行为做协调解决。但被告除了在当年10月底把擅自盗用的作品撤下外,拒绝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蒋松表示,被告已经构成对原告的版权、作品署名权、商业使用许可权、作品使用获得报酬权的侵犯。在经通过长沙市公证处对该网页下载进行了证据保全后,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原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作品商业使用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涉案公证费及交通电话费等有关费用2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在法庭上,被告辩称,文章《邓志明用菜勺打天下》系原告拿了他的文章加工润色而成,他并没有侵犯原告的着作权;另外,原告提出的5000元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官在经过审理后,当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