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的发财梦,4个河南男子在虚拟空间里制造了中国网络贩黄第一案。9时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网上贩黄一号案已有了终审结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2004年5月间,25岁的网站工程师梁宏彬与李宇飞合谋建立网站牟利。后两人共同租用北京立诚时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台服务器,通过使用北京易商慧点科技有限公司短信注册收费特服号码,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在与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陈栋放置20余部淫秽影片的www.17gan.com等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达到牟利的目的。截至2004年7月12日,www.17gan.com网站上淫秽影片的量达到16000余人次,经营网站非法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