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1690名下线的案犯被判3年贵阳11月22日电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日前开庭对全省首例网络传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案件主犯杨勇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被告人杨勇经他人介绍,购买了“美国远程教育网”电子商务包,成为该网会员。杨勇在取得会员资格后,以高额回报相诱,层层发展会员,在贵州境内组成了以被告人自己为塔尖的金字塔式的传销体系。按照“工作”规则,被告人每直接发展一名会员可获利200元,累计发展会员每达到9人可获利600元。截至2004年2月14日,被告人杨勇共计发展下线1690余人,根据其网页统计,被告人杨勇共非法获利2.6万余元。何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