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的LOGO是由两个箭头组成的,一个向上的箭头代表技术,是企业生命的源泉,一个向下的箭头代表市场,是企业的立身之本。这也是大多数IT企业的理想,拥有最具竞争力的技术和最扎实、最广阔的市场。中国入世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给国内企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过去我们把劳动力廉价作为一种竞争优势,但现在看来这种优势是很有限的,尤其是在IT产业这个智力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决定着企业的兴衰。对于这一点,来自国外的大型跨国企业比我们国内企业认识深刻,这些企业灵活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市场。从近几年国内专利申请情况来看,在与IT行业相关的领域,国外来华申请专利的数量远远超过国内企业,这些专利申请几乎涉及所有领域,其中大量的是发明专利,尤其是基础专利。我们已经习惯看到,在重要的产业领域总是大型跨国企业占据着高端市场,攫取巨额利润,我们国内企业则麋集在低端市场拼价格,因为利润微薄,竞争力遭到大大的削弱。而近年国内专利申请的态势表明,这些跨国企业正在抢占技术开发和市场长期发展的滩头,如果我们不及时赶上,与这些企业的差距会进一步拉大。对于这种态势,我们的政府和企业都在积极地作出反应。中国加入世贸谈判期间,国家立法机关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进行了重大修改,尤其是《专利法》、《着作权法》、《商标法》以及《hr软件保护条例》等。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体系包括了版权及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广泛的内容。这个体系是比较完整的,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它构成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游戏规则,我们的IT企业只有熟悉了这个游戏规则,才能适应它并且在游戏中胜出。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欧美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在了解这个庞大而复杂的制度体系方面起步比较晚,但目前的局势要求我国的企业迅速成为知识产权方面的行家。知识产权顾名思义,一方面是智力活动的成果,另一方面是财产上的权利,这两个基本的特征把技术和市场结合在一起。过去,我们在技术开发方面有两个热衷,一是填补空白,二是技术鉴定。我们在技术开发和引进中,不注重进行查询,等开发出来或者引进进来之后才发现这些技术早已经落伍了,最后只好以“填补了国内空白”了事;另一方面,许多先进的技术在研发出来后,不是申请专利的保护,而是热衷于通过鉴定、评审等程序,然后将技术束之高阁或者作为公开技术供他人免费使用。这两个热衷都导致了技术和市场的脱节,在技术的产业化方面是缺乏效率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使技术成果资产化、权利化、信息化,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利器。对此方正有很深刻的体会。方正是以技术见长的公司。方正的发展首先得益于王选教授开发的激光照排技术。1975年,王选教授开始从事这项研究,在当时艰苦的条件下,王选教授深入地了解了国外的研究状况和发展动向,提出了大胆的决策——跨过第二代光学机械式照排机和第三代阴极射线管式照排机,直接研究第四代激光照排机。经过艰辛的努力,从1976年到1993年,王选教授带领团队研发了六代汉字激光照排器,实现了中国印刷史“告别铅与火,迎接光与电”的革命,并引发了中国报业和印刷业的几次跨越,跨过报纸的传真机传版作业方式,直接推广以页面描述语言为基础的远程传版技术,跨过传统的电子分色机阶段,直接研制开放式彩色桌面出版系统,规划和组织研制新闻采编流程hr管理系统,使报社实现网络化生产和管理。这些发明共获得了8项中国专利、1项欧洲专利,王选教授是中国第一个获得欧洲专利的人,在专利的保护下,方正排版系统在国内和国际都取得了比较大的市场份额。目前,方正已经有了自己的企业技术中心,下设方正技术研究院、方正信息技术研究所、方正信息产品研究所以及方正稀土科技研究所。方正的研发领域包括文字信息处理、电子与网络出版、数字媒体技术、地理信息科学、互联网技术、PC和显示器技术、稀土、纳米新材料等领域,大部分已经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规模产业。在移动通讯技术的研究方面,方正连宇通讯公司开发出了LAS-CDMA(大区制同步码分多址接入)新一代移动通讯系统,该技术已经通过PCT提出了70多项发明专利申请,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工作的三个原则IT业作为比较年轻的产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IT企业应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如果认为上升到战略高度的时机还不成熟,至少应该把握住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企业如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仅要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而且会对自己的声誉造成长期的影响。过去,国内企业不太注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目前这种状况正在转变,尤其是我们的政府以身作则,对企业的行为积极地进行引导。2002年初,北京市政府招标采购办公软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影响。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企业虽然要支出一部分本来应该支付的成本,但能够避免在长远的将来可能遭受的损失。同时,知识产权侵权并不以故意为前提条件,因此企业应当对权利的归属和法律状态进行深入的了解,避免可能发生的侵权。另一方面,对于来自外部的侵权指控,企业也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应对,尤其是在面对来自大型跨国企业的指控时,我们的企业往往首先就胆怯了,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这些指控有时候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企业确认自己没有侵权行为,应当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权利。第二个原则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要求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有比较好的了解,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个体系包括权利的产生、确认、维护、保护等各个环节,在每个环节上都有规范的制度作为保障。国内企业目前关注的焦点是打击侵权行为,其中突出的是软件的盗版问题。软件产业是国家发展的重点,国家给予了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软件版权保护体系的不健全给这个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障碍。国际性软件公司占据着欧美国家广大的市场,可以通过全球性的运营实现赢利,国内软件企业的规模还不足以与他们进行直接的竞争,而国内市场上盗版的泛滥使这些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得很小。在过去的两年中,方正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打击盗版,甚至采用了“陷阱取证”等当时尚有争议的调查手段,但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企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显得困难重重。第三个原则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这包括着最广泛的内容,如技术保护网络、专利信息的利用、技术贸易等。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推动企业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专利信息是一个宝库,包含了技术信息、产权信息和经济信息等丰富的内容。网络和光盘技术的发展使技术人员进行信息检索的条件比二十年前优越了很多。通过检索,企业可获取大量有用的信息,决定自己的研发策略和发展方向,并了解竞争对手的发展情况。目前方正已拥有400多项自主开发的技术,平均每5天就有一项新技术推出,这些技术分别以专利和技术秘密、版权等方式保护。除了自主开发外,方正也从北京大学以及其他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技术,在这些技术基础上进行开发,大大地节约了时间和经费。知识产权工作应当防范的三个陷阱近年来,各方面对知识产权的宣传越来越多,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也为我们具体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增加了丰富的知识,但在把这些知识应用到企业的实践中、指导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活动时,有一些误区或者说陷阱是应当避免的。第一个是多元化陷阱。IT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从一项关键技术起家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容量有限,而且不断有新的竞争者加入进来,加上出于防御风险的需要,很多企业会选择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的领导者经常会被一些看起来很有市场前景的技术吸引而作出投资的决定,但技术的市场化是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技术本身的不成熟或者市场的变化都可能使投资失败。深入地了解一下我们企业的情况就会发现这样的例子很多。因此知识产权并不是万用灵药,技术与市场的结合需要做细致的工作。第二是产权陷阱。由于知识产权是抽象的财产权利,产权的归属有时候不象具体的财产那么清晰。以职务成果和个人成果为例,在这方面国家的法律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企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仍然很难,突出的问题在于取证。如果企业内部没有很好的制度保障,在发生争议时,企业要证明成果的产生是由于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了本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就非常困难。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经常看到由于技术人员跳槽时带走了原企业的核心技术而导致企业一蹶不振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企业通过诉讼维权有胜有负,胜的企业一般是比较好地利用了知识产权制度,对自己的技术形成了制度性的保护,而那些过分依赖个人信任的企业到头来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合资等活动中,企业更要把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弄清楚,在合资前要查明以知识产权出资方是否是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其权利是否存在瑕疵,合资中要明确知识产权转移归合资企业所有,继续开发所产生成果的权利归属等问题。第三是数字陷阱。我们的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应当把重点放在知识产权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上。近几年,在有关知识产权的讨论中,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网络的介绍很多,主要是外国企业的经验。以专利为例,要建立这样的网络,首先要对国内外相关专利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对未来技术的走向进行预测,对未来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然后对企业的研发能力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需要引进和开发的技术项目,最终形成以基础的发明专利为核心,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版权等权利所形成的保护网络,通过这个网络来占领市场并排斥竞争者。建立这样的网络对于企业来说的确能形成很强的竞争力,但这样的网络也有很多不足。首先是建立这样的网络需要做大量的预测工作,而对于IT企业来说,在这个领域里技术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很多企业都声称自己离破产只有十八个月或者更短的时间,预测工作很难准确。其次,建立这样的网络需要大量的经费,而且专利权是地域性的权利,要建立全球主要市场的保护网络则费用非常高昂,我国目前IT企业中很少有这样的实力。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这个网络不可能是滴水不漏的,不论这个网络多么严密,其定位总是防御性的,而竞争对手只要突破一点则可能使这个网络整个崩溃。在IT行业中,对于同一问题往往有众多不同的解决方案,要把这些方案都置于自己的防御网络之下是不可能的。当然,在这里谈陷阱并不是否定知识产权网络。关键在于企业要从切实的需要出发建立网络而不是做秀。一般媒体很喜欢炒作数字,为了配合这种炒作,有些企业动辄拿出几百、上千项专利,看起来好像很有声势,但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实际的经济效益。很多媒体也很喜欢炒作国外企业的数字,这些数字又上了一个台阶,经常是成千上万的专利,这对我们国内的企业也形成了误导。其实这些数字经常是夸大的,即使真的有那么多件,我们实际去认真地检索一下也会发现,其中大量是过期、被放弃或者在中国没有申请的专利,即使是有效的专利,从其提出申请到取得专利经过了两三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已经有很多新的替代技术出现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应当是扎实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这方面,IT企业应当加强交流,成功的经验可以分享,失败的教训也可探讨。□【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