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北京拟修正电信霸王条款 对用户停机须提前告知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343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草拟的《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示范文本首次明确运营商须保护用户秘密、对用户停机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电信运营企业单方制定的电信服务格式合同显失公平。在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统计中,电信服务申诉量在服务类中位居第一。为规范本市的电信交易行为,由市工商局与市通信管理局召集北京移动、北京联通、北京电信、北京网通、北京铁通等5大电信运营商开展调研,在邀请电信专家、律师、市消协、消费者等代表进行论证的基础上草拟了这两个合同文本。从开始到7月7日,市民可通过“首都之窗”、“首都工商”、“千龙网工商视点”网站以及“搜狐”、“”的专业频道,对示范文本提意见和建议。市民也可将意见整理后发至“sxgs@beijing.gov.cn”邮箱。两局将根据各界意见制定推出正式的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内容摘要及解读-资费公开停机前须先通知用户合同条文:针对资费发生纠纷的问题,明确要求运营商对用户通信费用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不能低于5个月。如果运营商依据合同对用户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用户。解读:通信费用是交易双方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对通话费用的查询和知悉是消费者接受电信服务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在现有的格式合同中,有关费用的约定存在着不透明的问题。-服务质量手机网络问题一天内修复合同条文:在运营商承诺的网络覆盖范围内,用户向运营商申告服务障碍的,移动电话自运营商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固定电话为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另外,用户向运营商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如运营商未在24小时内停止该项服务的,用户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租费。解读:在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中,服务质量等内容均被运营商淡化或有意规避。为解决这一问题,两个合同示范文本中都设定了“服务质量”条款。-保护隐私未尽保密义务要承担损失合同条文:运营商对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用户服务密码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但运营商有义务协助用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点评:用户资料的安全性涉及每一个用户的切身利益,而以往的电信合同中对这一条没有明确规定,使一些用户的个人资料因保管不善而被泄露,但又没有对运营商所需承担的责任作出要求。-虚假宣传宣传的标准不能低于合同合同条文:运营商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用户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运营商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解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运营商宣传中承诺的服务标准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往往是造成双方纠纷的重要原因。-增值服务擅自开增值服务不得收费合同条文:以自助方式定制的增值服务,运营商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运营商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的,不得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费用。点评:目前许多运营商采取短消息、互联网等方式开通增值服务,但由于用户无法保留凭证,常常出现收费方面的争执。终结霸王条款须改电信规定就消协点评的电信“霸王条款”采访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他说,文本主要是针对签约后付费服务的基础性入网合同,而中消协曾点评的电话收取座机费、电话卡余额不退还等霸王条款的解决,以及社会关心的“单向收费”等问题,都取决于国家现行的电信规定,因此在此次推出的合同中没有涉及。他还表示,此次两个合同范本的推行,并不是强制实行。但由于在各个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消费者在实际签订入网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运营商使用这两个示范文本,或以这两个文本作为参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考证~有好东西推介啦~
关于资格考证学习资料众筹的通知
“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心得体会与建议
考试心得分享
成功没有捷径,努力才是王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六部分 参考法规目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五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四部分 证券投资分析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三部分 证券交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二部分 证券发行与承销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我国首部电子银行法近期出台 加强风险控制
雅虎被诉传播虐待儿童图片 遭索赔千万美元
金融资料频传遭窃 电子商务市场损失巨大
BSA欲在华开辟反盗版新路 打击教育两手兼施
界定网络盗版
企业屡遭域名注册商骚扰 CN域名是否要保护
美高院判P2P公司为盗版负责
‘克隆网站’频现 银行推出安全证书克敌
Google在美遭到起诉 网络广告涉嫌点击诈骗
韩警方称网络犯罪活动有一半与网络游戏有关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