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讲义-政治经济学(之一)
古典经济学时期,为免人们把economics错误地理解为“家庭理财”,古典经济学家都在前面加上political,以强调这是“政治经济学”,是研究国家理财的——虽然经济学的科学本质并非如此。到马歇尔写他的《经济学原理》的时候,economics这个术语已经深入人心,再也不会有人将之误解为“家庭理财”了,于是他把political的修饰语去掉。在他之后,经济学就直接称为economics。有些对经济思想史的发展一无所知的人,顾名思义地说什么马克思研究的是“政治经济学”,现代的主流经济学研究的是“经济学”,没有了“政治”二字是没有把政治因素考虑在内,是无法完整而正确地分析经济问题的云云,那只是无知加无知而已。
不过,传统经济学长期以来确实只关注市场之内的经济活动,即只关注以价格为竞争准则的选择行为。然而,当经济学的科学本质变得清晰起来之后,有相当一部分经济学家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用于其它社会科学的领域,出现了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做法。尤其是交易费用的概念提出之后,将经济学应用于研究政治领域的问题就变得极为普遍,由此而形成的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也冠以political的修饰语,于是“政治经济学”这一术语“重出江湖”,但这与马克思所处的古典经济学时期使用这一术语的含义已经是大相径庭了。
从经济学看国家的本质
另一方面,传统经济学着重于以个人为起点来研究人们的选择行为——受自私所支配的个人,如何在特定局限条件的约束下,选择对他最有利的行为。虽然市场是许多个人的选择行为共同作用而形成,虽然所谓的宏观经济学也要加总整个经济体内所有个人的选择行为,但它们都是以个人选择为基础的。而经济学家注意到,人们不使用市场(即不采用价格准则)的领域,往往是所谓的公共领域。于是在公共领域的选择,就称为“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
举例来说明吧。一个房子之内的空间如何使用——睡房、书房、大厅要各有多大,床桌台椅如何放置——,这都由房子的产权人自己随心所欲地决定,也就是他个人的选择。如果产权人独享这房子,那么这房子之内是他的鲁宾逊一人世界,没有市场——那是因为没有社会。但如果房子的产权人选择把房子出租给多个租客,每人租用房子的一部分,这时市场就会出现。一个租客如果想增加空间,他可以向房子的产权人(房东)洽商,多交租金以换取空间的增加。
多个租客租用一个房子,难免需要共用一些空间,例如厨房、厕所、浴室、通道等。这些共用或公共空间的使用与清洁,是需要所有租客共同决定如何分配与承担的。处理的方式可能是房东制定使用公约,写在租赁合约之中,要求所有租客接受约束;房东还负责清洁这些公共空间,但他收取的租金肯定会因此而较高。这时的房东,实际上已经是一个政府——而且是“家天下”的独裁政府!他制定的使用公约相当于是法律,不遵守的租客会被他驱逐出境;他收取的租金较高的部分相当于是税收——前面的《科斯定理》一讲已提到过,古代社会的“租”与“税”往往同义。
当然,还有另外的处理方式,是租客共同协商来制定使用公约,并分配各人轮流清洁公共空间。一个房子之内的租客数量不多,公共空间也不多,大家又聚居于同一屋檐下,要共同决定什么问题,坐下来谈一谈,一般就能协商出一个大家都接受的结果。这时,使用的是直接民主——所有人参与公共事务的决定!
从一个房子之内的多个租客,跳到一栋大楼或一个小区的多个业主。业主的人数比较多,且分别住在自己的家里,要聚在一起远不如同住一个房子之内的租客那么方便,而要处理的公共事务还增加了不少——如大楼或小区的保安措施,电梯、电灯、绿化等的维护、大楼外墙要粉刷成什么颜色并加以保养……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些公共事务。而且由于人多意见杂,要协商出一个所有人都同意接受的决定不容易、甚至于是不可能!于是这时要用投票来作取舍。显然,这时使用的是间接民主。业主委员会相当于是政府或议会。
现实中的大楼或小区往往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来具体地处理这些公共事务,因为它们比业主们更具有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这时的物业管理公司就是一个政府,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相当于是税收。如果大楼或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而只有物业管理公司、且该物业管理公司是业主搬进小区时就已经由发展商指定而没得选择的,那么这个政府是独裁的。但这不等于业主们对于一个他们极其不满的物业管理公司就毫无办法,业主们联合起来赶走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另外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在现实中并非绝无仅有。这相当于人民起义推翻他们极为不满的政府,转而接受另一个政府的统治——其实是管理。如果大楼或小区同时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则前者是议会,后者是政府。
从上述的例子可见,所谓国家,只是一个扩大了的小区。各个业主(人民)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有私有财产),谁想增加居住空间就向另外的业主购买,即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换言之,私人空间的使用这类私人事务由个人通过市场来处理。而物业管理公司(政府)要处理的是与公共空间有关的事务,对与私人空间有关的事务它是不予插手的。业主委员会(议会)要反映的是业主对与公共空间有关的事务作出的公共选择。除非有像一个房子的房东那样明确占有整个小区的产权人(家天下的独裁者),公共空间其实也是属于业主们的,理论上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意志来管理小区中的公共空间。
也就是说,对于决定(选择)如何处理不同的事务,有市场、独裁、民主三种方式。其中,市场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即产权明确界定为私人所有的事物;独裁与民主用于处理公共事务——产权没有明确地界定为私有,即界定为共有或公有而使得私人对其权利变得模糊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