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训师队伍建设中的“退”——内训师的退出机制,您有考虑过吗?您认为该如何保证内训师的合理流动?
专家来支招
裘敏莺 国药大学培训与发展经理
我们把退出机制形象地比喻为内训师迭代更新的“停机坪”。谈到退出机制,结合国药大学的实践,还是要围绕内训师培养的“三阶段3+”原则说起。三年来,我们组建了一支近40人的管理及业务课题内训师队伍,并将内训师的输入和输出过程分为“选拔期”“培养期”“迭代期”三个阶段。
在选拔期的第一个“+”是“意愿+能力”,在这个阶段,内训师站在“起飞跑道”上,候选人的意愿和动机非常关键。有了意愿,再加上毅力和恒心,便能通过层层选拔考核,成为国药大学的内训师。
在培养期的第二个“+”是“内化+催化”,这个阶段关注两个层级的技能培养:第一层级的“内化”,在“拿来主义”的基础上,将拿来的外部方法论或工具结合企业实际,研发内部学员看得懂、听得懂、悟得懂的具有“国药味”的课程;第二层级的“催化”,开发出“国药味”的课程后,学习掌握如何在授课中通过引导和催化,促发学员提炼自己的真知和实践。
第三个阶段就是围绕退出机制的迭代期,第三个“+”是“机制+人性”。目前,我们对全体内训师实行“贡献值”量化考核机制,贡献值从“授课、开发、落地”三个维度进行考核,包含授课次数、时长、授课满意度、研发课程数量及时长等量化指标。贡献值定期由专人负责统计,可作为半年度评优、全年考核及不定期反馈的重要依据。
有了量化的“贡献值”,再采取立足机制的“硬着陆”和立足人性的“软着陆”两种方式实施退出。
意愿降低的“硬着陆”。
对内训师实施“硬着陆”退出,第一种情况是内训师本人主观意愿已经削减,甚至没有意愿,自然不能胜任该工作;第二种情况也是日常管理中常见的,内训师在工作中触碰了考核“高压线”。比如,授课中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年度内在开发课程上贡献值为“0”等。
对于“硬着陆”退出的内训师,我们首先进行面谈反馈,终止内训师聘用协议。“硬着陆”退出的内训师至少在退出一年之后,必须重新参加内训师选拔,方可再认证为内训师。
人性关怀的“软着陆”。
单单依靠“硬着陆”的方式进行内训师退出也不尽全面、合理,部分内训师年度考核其贡献值时确有不达标,但也是受到其他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比如,内训师聘用期内提拔晋升,精力上无法顾及;岗位调整导致无法讲授原研发课题;部分内训师还有研发能力强于授课能力的情况等。
对于这些情况,我们更多地以人性化的“软着陆”实施退出机制:先征求内训师的个人意愿,如个人仍有意愿,则给予6个月“缓冲期”——就个人贡献值的某个不达标项进行整改,如达到则继续聘用,如达不到则实行退出。
实施“软着陆”退出的内训师,仍会不定期被邀请参加课程研发或评审的相关活动。同时,在需要的情况下,可根据情况临时调拨支持其原所讲授课题的授课任务,前提是必须通过课程试讲。
网友齐建言
俗人张德华:建议设置漏斗法则。
课程设计于加朋:内训师应该从“任职资格”和“实际任职”两个层面来管理,“任职资格”一旦取得,就长期有效,一般不予取消;基于“任职资格”,公司可聘任当事人作为内训师的“实际任职”,“实际任职”可有退出制。有教师资格的人未必就被聘为教师。
杀手本色:退出机制是毫无疑问的,一般来说,不可能专门声明剥夺某人的内训师资格,通常是不安排上课、不续聘就是了。
蓝色的邪灵-培训工程师:当然需要退出机制,根据晋级和降级标准执行,拿数据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