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的基本概念
情绪的概念是由拉丁动词“motere(行动)”而来,表示促使个体采取某种行动的趋力,是指人类对于各种认知对象的一种内心感受或者态度,它是个体受到某种内在或外在的刺激所产生的一种身心激动状态,是对他人行为的一种情感体验。
人类的需求是情绪产生的重要基础,根据自身的需求是否满足,可将情绪分为两类:
1、肯定情绪。凡是能满足已激起的需求或能促进这种需求得到满足的事物,就会引起肯定的情绪,如喜爱、愉快等。
2、否定情绪。凡是不能满足这种需求或可能妨碍这种需求得到满足的事物,便引起否定情绪,如苦闷、憎恨、不满意等。
研究人员经过实验研究论证,提出了六种普遍普遍存在的情绪:快乐、惊讶、害怕、愤怒及厌恶。
其中,(1)原始的基本情绪表现为快乐、愤怒、害怕、悲哀四种形式。(2)由感觉刺激引发的情绪表现为疼痛、厌恶等。(3)与自我评价相关的情绪变现为成就感、失落感、内疚与悔恨等。(4)与别人有关的情绪表现形式是爱与恨。(5)与欣赏有关的情绪包括敬畏、美感以及幽默等。(6)最为持久的情绪状态,即心境。
以上的六种情绪连接成一个连续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当两种情绪靠的越近,就越容易被混淆。当员工生理上或精神上受到外来刺激时引起心理反应,同时伴随有生理反应和外部表情。这是便会产生一种人需求的信号。例如,当某个员工一直期望的晋升机会被另一个同事得到时,他的大脑神经就会立刻刺激身体产生大量起兴奋作用的肾上腺素,其结果是使他愤怒和悲哀。
根据情绪对心理和生理健康的影响以及左右人类成功的情绪,还可把情绪分为正面情绪与负面情绪:
负面情绪:愤怒、贪婪、恐惧、仇恨、报复、痴迷、嫉妒;
正面情绪:同情、乐观、忠诚、爱、感激、希望、信心;
人类的正面情绪与负面情绪所占比重基本是对等的,所以人一不留神就可能产生负面情绪;在正常情况下,人们都处于情绪的平衡态,只要情绪的“天平”稍微倾斜,人们的情绪便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