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虽然不能认定为网络赌博,但此类游戏仍然涉嫌变相赌博,公众依然有理由对这些网络游戏的生存合法性提出质疑。 国内的两大网络游戏平台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据多家媒体报道,在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近日主办的一次论坛上,腾讯和联众在网络游戏运营中涉嫌赌博再次遭到强烈质疑。
网络游戏中采用游戏币等虚拟货币作为计算胜负的奖惩是相当普遍的制度设计,遭遇类似质疑也已不是一次两次,但至今仍未有有关部门对是否涉赌作出认定。问题是,虽然不能认定为网络赌博,但此类游戏仍然涉嫌变相赌博,公众依然有理由对这些网络游戏的生
存合法性提出质疑。
首先,网络游戏虽然以各种名目的游戏币为筹码,但这些游戏币都是通过真实货币获得,并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转换成人民币。正是因为清楚地知道存在违法风险,一些游戏平台近来纷纷作出意在规避风险的调整,试图以更隐蔽的手法隐藏游戏币与人民币的关系。比如,10多天前腾讯的游戏大厅改头换面,取消了直接使用Q 币兑现游戏币的功能,而改为用Q币购买虚拟角色道具再赠送游戏币的转换方法。这样与人民币直接对接的Q币似乎就可以解释为虚拟道具消费的用途。而联众则通过玩家购买会员资格来赠送玩家财富值,再通过财富值兑换游戏豆。但是,这些手段再复杂、再隐蔽,仍然不能改变游戏币必须用真实货币交换才能获得的本质。
第二,在网络游戏中通常一局游戏的输赢少的只有几分钱几毛钱,多的有几块钱,尽管输赢极小,但仍然有赌注这一赌博行为客观存在。值得注意的是,一局几块钱对于一个有正常收入的成年人可能还不够娱乐,但对于网络游戏的主要参与群体中小学生来说,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第三,多家网络游戏平台都存在“抽水”行为,有的网站是每局不论注码大小抽取1两银子,有的网站采取的方式是每1万个游戏币,抽取10%。不论数额多少,抽水这一行为也是非法赌博活动的典型特征,并且保证了网络游戏平台只赚不赔。就这一点而言,网站更有了不当获利的嫌疑。有的网站称,“抽水”是收取服务费用的方式。谁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到任何一个娱乐场所去玩都要付费。但网络游戏如果真要付费,完全可以通过月费、计时点卡等方式付费得到游戏服务。这些方式虽然同样是收费,却与“抽水”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类似进游乐场买门票,后者则是所有赌博活动通行的庄家获利手段。
娱乐与赌博的边界在哪里,本来是一件很容易判断的事情,绝不能因为转移到了网上,在“虚拟货币”的名义下进行,就能逃离现实是非判断标准与规则法度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