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网上交易相关法律调整的基本原则以网上交易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是未来商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形式,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对现在传统的商业规范模式提出了技术、财务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挑战。没有法律规范的网上交易是难以正常发展的。政府应及时地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相引导电子商务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政府在围绕电子商务制定法律条文时,应采取非限制性、面向市场的做法,即颁布实施的法律是保护电子商务发展,而不是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还不成熟的地方应在全面考察后立法,如网上征税问题,在现阶段为避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而采取无政府状态,即对网上交易不另外征税。特别是对买卖双方在网上自愿签订合同,合法地买卖产品和服务时,政府应当尽量减少参与和干涉,并力戒对网络上发生的商业活动加以新的、不必要的限制,增加繁琐手续,或增加新的税收和资费。但是,政府仍需要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商业法律环境使商业活动得以正常进行。这种法律框架应着眼于保护公平交易、保护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之苦、保护知识产权免受侵权之害和保护个人隐私。目前,需要制定的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市场准人制度、合同有效认证办法、电子支付系统安全措施、信息保密防范办法、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定、税收征收办法以及广告的管制、网络信息内容的过滤等。目前,即使在电子商务发达的国家仍缺乏统一的、规范的网上法律,如美国还没有专门制定针对网上交易的法律,只是将传统的一些有关商务法律进行重新解释应用到电子商务中。之所以采取这样策略,是为保护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美国政府同时支持国内和全球的统一商业法律框架(UniformCommercialLegalFramework)。这个法律框架将确证、认可、强化和促进美国和全世界的网上交易。在美国各州己实行了《统一商业法规(UCC)》。这是一个涉及美国商业法重要领域的、范围广泛的法规集。UCC将通过下面一些方式来克服传统法规对网上交易推行带来的执行障碍。(1)确定和认可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合同的规则和范式,规定约束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定义构成有效电子书写文件和原始文件的条件,鼓励政府各部门、厂商认可和接收正式的电子合同、公证文件等。(2)规定为法律和商业目的而作出的电子签名的可接受程度,鼓励国内和国际规则的协调一致,支持电子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3)建立电子注册处。考试就到(4)推动建立其他形式的、适当的、高效率的、有效的国际商业交易的纠纷调解机制,支持在法庭上和仲裁过程中使用hr证据。(5)建立与软件和电子数据的许可证交易、使用和权利转让有关的标准和任选的合同履行规则。(6)在国际上,美国政府支持所有国家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NationsCommissiononInternationalTradeLaw,UNCITRAL)提出的示范法作为电子商务使用的国际统一商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