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傅凤喜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日程的日益临近,我国许多企业都在紧锣密鼓地为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行认真准备。那些希望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享有的国际贸易开放性优惠待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自己在国外的商标权益如何维护?商标权是依据各国的法律确立的,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一般来说,只有在一国进行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权,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同时又不致于因无意侵犯别人的商标权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在国外怎样进行商标注册呢?在别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概括地说,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进行逐一国家注册,即由企业到希望自己的商标权益得到维护的各个国家,根据各该国的法律逐一申请商标注册;一种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即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进行商标注册。这两种途径对于企业哪一种更为有利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受两个条约约束: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后者的订立是为了使马德里体系更加灵活,更能适应某些未能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的国内立法。另外,马德里议定书对实行区域性商标注册体系的政府间组织成员敞开大门。这两个条约并行、独立却得以共同操作,其共同实施细则于1996年生效。两条约的目标是为商标所有人简化行政程序,使其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低成本在所需国家里获得商标保护。具体来说,马德里体系下的商标国际注册,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有关议定书》的规定,指由缔约方的法人或自然人,以在国内取得商标注册或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通过本国商标主管机关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并同时向其他缔约方要求取得领土延伸保护的商标注册申这种渠道只需使用一种语言,仅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注册申请和缴纳费用,而无需用各种不同的语言分别向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无需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部门缴纳费用。经过形式审查,由国际局在《国际注册簿》上予以登记,在《国际商标公告》上进行公告,并发给注册人商标国际注册证。在各指定国家审查之后,就有可能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保护,其保护的效力等同于该商标直接在相应的成员国的国家注册。上述两种途径操作情况一、马德里体系现有66个成员国。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书,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或法语),通过一个主管局(原属局)向一个主管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一种货币支付一笔单一的固定费用,申请人就能够在指定除原属国外的其他六十五个(目前是)国家内取得一项有效的常规申控制及维持一个商标也将是相当简单和便宜的。 仅需一次相当简单的程序,就可以在商标被保护的所有国家中完成商标续展(它只要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支付足够的费用即可); 向相关的一个或多个或全部受保护的国家转让商标及就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在所受保护的任何国家进行删减等,仅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一份请求即可。如办理注册人地址变更,商标所有人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一份申请就够了,只需列出他所有的全部国际注册,并支付150瑞士法郎(不超过90美元)就可将其全部国际注册及在那些国际注册所受保护的所有国家进行地址的变更。非马德里体系下的商标注册申请是逐一国家注册申请,商标使用人的商标需要到哪个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保护,申请人必须向该国家或地区提出商标注册申由于不了解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和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程序及要求,企业一般必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而本国的商标代理人又委托申请国家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采用双重代理制。这样环节多、手续复杂。而且控制及管理一项不同的注册日期和不同的有效期的国家注册,也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二、马德里体系下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际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原属局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登记申请日期,如果能在两个月之内寄达国际局,原属局的申请登记日期,将成为国际注册日期。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3至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中指定的各保护国家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受理保护申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1年(议定书国家1年半)内被指定保护的国家驳回,申请人可根据驳回国的国家法律,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若在上述期限内申请未被驳回,则商标视为自动获得保护。非马德里体系下的商标注册从提交申请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需要多少时间,未有一个硬性的规定,根据所在国商标管理机关审查该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时间较长。三、马德里体系下的商标国际注册费用相对较低,向国际局缴纳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附加注册费(根据需要而定)、补充注册费(73瑞士法郎)或单独规费即可,这些费用比逐个国家注册要低得多。而且由于一个商标只要提交一份申请,一般情况下请一次代理人即可。非马德里体系下的商标注册费用高。除了国家注册费外,还需付代理费(这种代理费有时可能会双重支付)。假如某企业要在马德里联盟所有66个国家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一件商标,通过逐一国家注册方式,按照一般水平估算,在每个国家至少需要1000美元左右,去马德里所属66个国家最少需要65000至70000美元;而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国际注册费(基础部分)加上所有指定费用,估计需8667瑞士法郎(约合5100美元),再加上在原属国的基础注册费,所有费用累积在一起,约需6000美元,仅为逐一国家注册的十分之一还要少。由前述可见,在马德里体系下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与在非马德里体系下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各有优点,又各有不足。进行逐一国家注册的优点是在世界上任一国家或地区几乎都能进行商标注册,主要不足是手续繁琐,时间太长,开支太大。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主要优点是程序简便,时间较短,且费用较低,不足是马德里联盟的成员有限,在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仍然只能通过逐一国家注册的途径使自己的商标权益得到保护,而且只有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企业,在马德里联盟任一成员国具有工商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企业才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因此一般来说,要想自己的商标权益得到维护,在非马德里联盟国家只能进行逐一国家注册,而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尤其是多个成员国最合理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我国于1989年、1995年分别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因此从理论上说,我国企业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或提交了有效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只要填写商标局制定的中文《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和商标图样2份并缴纳相关费用,即完成了在所有其他65个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等同于在国内申请注册一个商标。而且以后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变更注册、转让注册以及删减商品等仍然只需递交一份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一次费用即可。阿尔巴尼亚(A)利比里亚阿尔及利亚列支敦士登安提瓜和巴布达立陶宛亚美尼亚卢森堡奥地利摩纳哥阿塞拜疆蒙古白俄罗斯摩洛哥比利时莫桑比克不丹(见注一)荷兰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挪威保加利亚波兰中国葡萄牙克罗地亚摩尔多瓦共和国 古巴罗马尼亚捷克共和国俄罗斯联邦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圣马力诺丹麦塞拉利昂埃及斯洛伐克爱沙尼亚芬兰西班牙法国苏丹格鲁吉亚斯威士兰德国瑞典希腊 (见注二)瑞士匈牙利塔吉克斯坦冰岛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意大利土耳其日本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克兰肯尼亚英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拉脱维亚越南莱索托南斯拉夫“附件一”说明:1、“A”代表协定成员 ;“P” 代表议定书成员。2、将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作为一个整体(即比荷卢)时,可以不向比利时、卢森堡或荷兰分别提出保护申请,这取决于支付的是单个的补充费还是单独规费。3、“注一”表示自2000年8月4日起生效;“注二”表示自2000年8月10日起生效。“附件二”说明:1、单独规费详情表出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次发行的国际商标公告上。2、计算国际申请、后期指定和续展所需规费(包括单独规费)的电子表格可在国际互联网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页中“Madrid System”项下获取(http://www.wipo.int)。使用计算器需要Microsoft Excel 5 版本或更高版本支持。3、“*”表示所报商标为集体商标时支付费用。4、“ #”表示所报商标由图形或特殊字符组成,或包括图形或特殊字符。5、“##”表示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