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今正式出台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363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着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正式出台。央视国际消息,将于30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着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规定,在应普通网络用户的要求、自动服务并未对服务内容进行改动的情况下,例如网民在、留言中发布的内容或链接侵权,网络信息服务商将获得免除责任的机会。着作权人发现网上传播的内容侵犯其着作权,可以向网络服务商发出通知,服务商应立即终止链接,删除侵权内容。否则,信息产业部或各级电信管理机构可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不少网络用户通过建立链接等方式,把音乐、电影和软件放在网上供人们免费下载。而《保护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站在制止侵权方面承担怎样的义务,着作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新闻

考证~有好东西推介啦~
关于资格考证学习资料众筹的通知
“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心得体会与建议
考试心得分享
成功没有捷径,努力才是王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六部分 参考法规目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五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四部分 证券投资分析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三部分 证券交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二部分 证券发行与承销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我国首部电子银行法近期出台 加强风险控制
雅虎被诉传播虐待儿童图片 遭索赔千万美元
金融资料频传遭窃 电子商务市场损失巨大
BSA欲在华开辟反盗版新路 打击教育两手兼施
北京拟修正电信霸王条款 对用户停机须提前告知
界定网络盗版
企业屡遭域名注册商骚扰 CN域名是否要保护
美高院判P2P公司为盗版负责
‘克隆网站’频现 银行推出安全证书克敌
Google在美遭到起诉 网络广告涉嫌点击诈骗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