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专家称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可能改为三审终审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5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2005年04月04日06:34 -成都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与完善”课题组主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hr在成都青城山风景区结束。课题组主持人、现行《民事诉讼法》起草人、中国诉讼法学会名誉会长江伟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将有望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很可能由两审终审改为三审终审。《民事诉讼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全国人大法工委将很快组织起草正式的立法草案。江伟教授主持的专家建议稿将作为正式立法草案的重要参考蓝本。此次hr由成都金开律师事务所承办,除课题组全部成员出席外,四川省高院副院长文敬、行政庭副庭长李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以及数名律师也受邀参加。会上,四川法官及律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解读建议稿建议稿:主张第二审违反法律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伟教授:建议稿中三审程序只针对法律问题,只有二审一些重要程序违法或者法律用错了,才能进行三审上诉。两审终审,绝大部分案件在地区中级法院就终止了,这使得判决容易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其次,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常常进行申诉上访,审判监督的频繁启动成了事实上的“三审程序”。另外,三审终审最大意义在于统一法律适用。三审法院不是省高院就是最高院,他们作出的判决有利于更大范围的统一司法机关对法律的认识。省高院副院长文敬:原则上还是应该两审终审。目前的二审终审制具有现实合理性,增加一级审限,意味着投入巨大的司法资源。只要一些特殊案件三审就可以了。建议稿: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立案登记。人民法院不得拒收当事人的诉状。江伟教授:修改建议稿取消了立案审查程序,规定只要当事人提交了符合诉状的起诉状,法院不得拒收,无需审查就应当立案登记。这样,每一个提起的诉讼都成为法院实实在在处理的一个案子,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姜启波:民事诉讼制度设计,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保障当事人诉权,一是要防止滥诉。目前,在案件受理环节,主要问题是当事人滥诉,对于滥诉,原来的诉讼法,可以通知不予受理,如果实行登记立案,则会给法院带来很重的负担。建议稿:法院应依照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征收诉讼费用,不得征收本法未规定的任何费用。财产案件争议金额不满100万元的,按0.2%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江伟教授:现在,我国的诉讼费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法院作为收费方自行定价,是有失公允的。我们建议,即使不由民事诉讼法本身规定,也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补充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建议稿: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实行独任制。江伟教授:基层法院的一审案件诉讼标的较小,对程序的要求相应也要低一些。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并不会对审判质量产生实质影响。只有少数重大疑难案件采用合议制。建议稿:在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很难确定受害人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实施侵害人提起禁止侵权、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诉讼。江伟教授:以环境污染为例,受害人往往众多而分散,该类诉讼案件技术含量高,单个人提起诉讼的成本很高,很多时候都是受害人不知怎么办。有了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帮助受害人获得救济。另外,反垄断也可以由国家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来解决,而不仅仅是直接进行行政查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检察院的职责不应是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而是督促国家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杨在文 影报道一是由现在的两审终审改为三审终审;二是原则上基层法院的一审案件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三是诉讼费收费标准法定化,收费标准降低;四是取消审查起诉程序,法院不得拒收起诉书,实行登记立案;五是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对于垄断案件、环境污染等公害案件由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六是确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相关新闻

考证~有好东西推介啦~
关于资格考证学习资料众筹的通知
“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心得体会与建议
考试心得分享
成功没有捷径,努力才是王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六部分 参考法规目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五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四部分 证券投资分析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三部分 证券交易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 第二部分 证券发行与承销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我国首部电子银行法近期出台 加强风险控制
雅虎被诉传播虐待儿童图片 遭索赔千万美元
金融资料频传遭窃 电子商务市场损失巨大
BSA欲在华开辟反盗版新路 打击教育两手兼施
北京拟修正电信霸王条款 对用户停机须提前告知
界定网络盗版
企业屡遭域名注册商骚扰 CN域名是否要保护
美高院判P2P公司为盗版负责
‘克隆网站’频现 银行推出安全证书克敌
Google在美遭到起诉 网络广告涉嫌点击诈骗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