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川局长介绍200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03年是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取得新进展的一年。这一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突破30万件,受理的商标申请突破45万件,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显着成绩。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了重要进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4月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招待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向媒体通报了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王景川介绍,为推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盗版侵权行为”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将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作为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国务院九个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宣传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活动,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王景川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国外投资和先进技术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我国在2000年和2001年对《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hr软件保护条例》等几部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这些修订和制定的法律法规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加大了保护力度,增加了权利人的权利,强化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措施。从总体上看,这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已经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相一致。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着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多部条例和办法在2003年相继出台。此外,还修改或废止了多项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不一致的知识产权规章或文件。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审议和过渡性审议。2003年,中国专利申请量超过30万件;商品和服务商标申请量突破了45万件;版权工作方面也取得了显着成绩;《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机制也日趋完善。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我国采取法院审判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体制。经近20年的实践证明,这一体制是适合中国国情且行之有效的。王景川说,2003年中国政府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取得了以下进展:一、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中国政府大规模地清理了知识产权有关法规,进一步健全了知识产权相关制度。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着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多部条例和办法相继出台。此外,还修改或废止了多项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不一致的知识产权规章或文件。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审议和过渡性审议。二、专利工作取得新成绩。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308,487件,比上年同期的252,631件,增长22.1%。共受理国际申请1,171件,与2002年相比增加了220件。共授予专利权182,226件,比上年同期的132,399件,增长37.6%。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49,588件,比上年同期的112,103件,增长33.4%。国外专利授权32,638件,比上年同期的20,296件增长60.8%。2003年专利申请有三个显着特点:一是三种专利申请在数量上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16年来发明专利申请数量首次接近实用新型专利申2003年发明专利申请较上年增长31.3%,远高于其它两类。二是8年来发明专利国内申请数量首次超过国外申我国自1994年成为PCT成员国以来,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剧增,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相对较少。2003年发明专利国内申请达5.7万件,国外申请4.9万件。三是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内外的职务申请首次超过非职务申这缘于国内职务申请的迅猛增长(较上年增长26.1%),国内发明专利的职务申请达到34,731件(较上年增长53.2%),超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职务申请增长速度(分别为23.3%和8.8%),使得国内的职务申请占国内申请总量的四成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受理专利申请1,931,118件,其中:国内申请1,595,415件,国外申请335,703件,分别占到总量的82.6%和17.4%。累计授权专利总量为1,065,261件,其中:国内941,940件,国外123,321件,分别占到总量的88.4%和11.6%。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193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204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438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366件。在专利行政执法方面,各地知识产权管理局发挥行政执法程序简捷、专业力量相对较强的优势,并利用行政执法见效快的特点,高效地受理处理专利纠纷,打击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2003年,各地知识产权管理局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为1,517件,结案1,237件,立案查处冒充专利1,873件,立案查处假冒他人专利164件。三、商标保护力度继续加大。2003年,商标局共受理商品和服务商标申请452,095件,比2002年增加8万多件,增幅为21.6%,是我国历史上申请量最多的一年。其中,国内申请405,620件,比2002年增加26.3%,占总申请量的89.7%;国外申请33,912件,占总申请量的7.5%;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2,563件,占总申请量的2.8%。全年,商标局共审定商标245,737件,核准注册商标242,511件,办理注册商标事项变更34,378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41,366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23,184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32,653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2,886件。在商标行政执法方面,全国各级工商hr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行为,切实保障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2003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7,489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 8,475.50万件(套),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15,597件,销毁侵权物品5,754.92吨,罚款总额2.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5件。《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各地工商hr机关积极开展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四、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着。2003年,中国政府的各级版权hr部门在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深化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绩。在版权保护方面,全国各级版权hr机关加大了保护力度。2003年,国家版权局组织了三次全国性的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在治理行动中,版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市场2万个、摊点6.7万个,检查企业500多家、学校8000所,收缴各类盗版制品1,290万件(张),共对2,542家侵权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81万元,取缔非法商家1,981家。2003年,全国各级版权hr机关共受理案件23,013件,与上一年相比增长近2.6倍,结案22,429件,结案率为97.46%,其中做出行政处罚21,032起,调解1173起,移送司法机关224起,受理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广东、广西、河南、江苏、福建。五、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2003年,中国海关继续加大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力度,与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有效地遏制了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进出口秩序、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全国海关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56起,案值6,797万元。其中进口案件9宗,案值27万元;出口案件747宗,案值6,770万元。侵犯商标权案件741宗,案值6,693万元;侵犯专利权案件14宗,案值104万元;侵犯着作权案件1宗。六、音像市场进一步规范。2003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持续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沉重打击了大规模的走私、盗版等违法经营活动。据统计,全年文化部门共收缴违法音像制品1亿2千多万盒(张),吊销许可证3,984个,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1,583起,被刑事处罚134起。七、公安机关查办力度加大。2003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力度。共查破侵权盗版、制黄贩黄案件3.4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万名,收缴盗版、淫秽光盘1.14亿余张,收缴其他非法出版物3,720万余册(件),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34条。八、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有新进展。2003年,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执法检查、促进品种权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广大农业科技人员保护品种权的意识,使《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2003年,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567件,比2002年增长了96%,授予品种权261件。1999年到2003年,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304件,授予品种权428件。国家林业局受理品种权48件,比2002年增加了31件。授予品种权7件。2003年通过代理机构代理向国家林业局申请的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共35件,占5年国外总申请量46件的76.1%。2003年,农业部发布了第五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新增保护植物属、种11个,至此,受保护的农业植物属(种)达到41个。国家林业局已公布了3批45个属(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九、国际交流和合作得到进一步拓展。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三十九届系列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长王景川当选为成员国大会副主席,国家工商hr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当选为马德里联盟副主席,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当选为伯尔尼联盟副主席。2003年10月,在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中国与欧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回顾、现状及展望”国际hr。11月3日至5日,中国代表团赴日内瓦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常设委员会第10次会议,国家版权局沈仁干副局长当选为版权常设委员会副主席。11月14日,中日韩三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第三次局长政策对话会议在北京举行。同日,国家工商hr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会见了来访的日本特许厅长官今井康夫先生。11月20日至28日,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了“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WPPT)中的‘向公众传播权’巡回hr”。12月9日至17日,王景川局长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团对墨西哥、巴西进行了。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