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4日,盛大公司称,与韩国Actoz公司以及Wemade公司纠缠了3年的《传奇》业务纠纷宣告结束,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驳回Wemade公司的索赔要求,并判定其承担相关费用;而盛大与Actoz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此次纠纷是盛大与韩国Actoz以及韩国Wemade三者因传奇代理业务而起。先是盛大发现《传奇》存在多个技术漏洞,接着Actoz宣布,盛大拖延支付分成费,而随后盛大上市自主研发的《传奇世界》,Wemade认为侵权。最终,2003年7月,三者在新加坡提请仲裁,各自索赔均在千万美元。2003年8月,盛大和Actoz已解决了有关《传奇》游戏业务许可的纠纷,并且要求中止该仲裁。对此,盛大新闻发言人表示,早在2003年8月,盛大已开始支付分成费用,而Actoz与盛大签订《传奇2》中国地区延长合同,2004年,盛大已分两步收购了Actoz公司38%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对于Wemade与盛大以及Actoz之间的仲裁,新加坡国际商业仲裁院认为在《传奇》游戏业务许可的解决过程中,Actoz已被正式授权代表Wemade。因此,Wemade向盛大和Actoz提出索赔的要求被驳回。Wemade负责与盛大和Actoz自2003年8月29日起此案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200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