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江西分公司职工小姜近日碰到一件烦心事,她和丈夫的网络聊天记录竟被同事打印下来传给了单位的领导和同事。26岁的小姜夫妻两人在同一公司驻不同城市的分公司工作。除了长途电话外,网络QQ聊天成了她和丈夫交流联络的最好方式。两人在QQ上无所不谈,经常有些亲密的话,有时还会谈及工作。近日,单位同事告诉小姜,有人将她和丈夫的聊天记录打印出来,给大家传阅并呈给了公司领导。领导随后也证实此事。随后,姜女士打电话给该同事,该同事也承认了自己所为。得悉此事后,小姜又气又急,现在她在同事面前已毫无隐私可言。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电脑聊天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小姜有权直接向法院诉讼,请求追究窃取并散布个人隐私责任人的民事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销毁电子信息载体,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