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因沉迷网游自杀引发的维权官司,由于天津塘沽法院迟迟不受理暂时搁浅。诉讼方代理人、网络沉溺问题研究学者张春良,在2005年10月14日和19日两次递交诉状被婉拒后,决定将于近日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2004年12月27日,13岁的天津男孩张潇艺,在到网吧上网36小时后,告别现实世界。张潇艺死后留下了8万字的网游笔记,从笔记中能发现,他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幻了,甚至“跳楼也和游戏笔记中的情节惊人地相似”。让父亲张建华痛心的是,潇艺出事后,他找过许多相关部门,“只想要个说法”。然而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出面受理。张潇艺的父母委托张春良代理的诉状直接诉讼对象是游戏的生产厂商美国暴雪公司。诉讼的理由是,作为消费者,潇艺因沉溺网络游戏引发悲剧,开发商应当为产品造成的损失赔偿。但张春良的诉讼请求两次被塘沽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婉拒。尽管之前已做好了不被受理或者败诉的准备,但他还是感觉很“委屈”。张春良称,其实法院要求的上网的发票、网吧代理游戏是否授权以及孩子在网吧玩的是不是那款游戏等证据基本已备齐。作为国内首起因沉溺网游自杀引发的维权诉讼,这场官司在国内各界引发广泛的关注,目前已有近50家媒体开始锁定此案。现在张春良已接受了63位家长、20余个网游受害家庭出具的授权书,下一步将针对一款网络游戏采取一场集体诉讼。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赵辉律师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是否立案需符合四点: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对象,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潇艺事件的诉讼满足这些条件,至于证据不足,应当是审判程序中法官不支持诉讼的理由,与是否立案无关。张春良把本次诉讼定位为公益诉讼,但是,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公益诉讼很不乐观,关于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几乎是个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