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是现代化知识产权hr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借助于信息技术的强劲支持,知识产权信息管理。通过hr和网络,版权所有者可以的版权相关信息,并且可以使授权事务的处理更加方便高效;允许版权所有者维护自己的版权数据并自动处理授权事务的网络版权管理系统将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工作,它最大的好处是显着地降低版权交易费用,理想的版权管理系统还应当在用户取得授权后即刻将作品的实际内容提交给用户。网络版权管理系统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在数字化网络上实现作品内容的商业化传播。用户的要求可能既包括作品内容又包括作品使用权;也可能他已经获得了作品内容,只是希望得到使用授权;还可能是已经获得了授权但要对原有授权进行变更或追加。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版权管理系统是最适当的解决方案。另外,着作权拥有者应当有相应的措施对网络中作品的合法使用进行监控。对此,网络版权管理系统也许是唯一的办法6。 日本研究者Yoko Murakami提出了版权信管系统设计与运行的新协议框架7,其内容包括系统建设目标、组成部分、系统模型的硬件构成等几个部分。美国版权局的CORDS系统则是版权信管系统的成功代表,我们将在以下具体介绍。当然,从版权信管的各项业务环节所需的技术支持来看,国内外版权信管系统的开发建设尚存在不足,反盗版信管系统、版权合同管理系统的开发还没有出现引入注目的软件成果。(2)美国版权局的CORDS系统美国版权局电子注册记录与注册系统CORDS的开发建设既是为了完成版权局的法定使命、达到版权法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数字化网络作品的要求,尤其是网络数字作品的传播与利用8。该系统开发始于1993年,宗旨是实现通过互联网实现数字作品的在线版权登记申请、注册与保存,具体目标包括:版权人快速、有效进行版权作品登记申请和贮存;通过加快注册程序,提高版权局服务、交流与管理水平;控制版权注册与管理成本;便于国会图书馆获取网络数字作品数据。该系统的工作机制大体当接收版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寄送的电子申请表格后,版权局进行一系列记录与贮存活动,如进行数字化签名的确认、编制跟踪记录并反馈给申请人,审查作品的版权性质及其他要求、给定有效登记日,给定登记号、打印版权确认证书,确定版权标识、进行作品编目、将记录输入版权hr等。这样,其他网络用户就可通过版权局的版权hr进行版权数据的检索。从这一系列过程可以看出,CORDS是一组管理系统与软件组件的集成,分别进行版权登记、注册、贮存、信息处理、检索等功能的实现。因而CORDS是分阶段开发实施的,1996-1997年为第一阶段,成功地进行数字作品的电子版权注册与贮存;1998-2001年为第二阶段,系统初具规模,每年处理超过20000件版权登记申请,并同合作单位进行技术报告、电子期刊、学位论文、hr软件、电子图书、音乐作品等版权作品的系统测试;2002-2003年为第三阶段,将开发出大规模的、功能完备的CORDS处理系统。目前,美国版权局的主要CORDS合作项目包括:CORDS与数字化学位论文、CORDS与数字音乐作品、CORDS与电子图书等。国外知识产权信管系统研发的借鉴意义从国内知识产权信管软件的研发情况看,我国有关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网络服务商及hr商也正在积极开发专利信管系统软件,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例如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我国恒和顿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在全专利信息网站(http//www.all-patent.com/)推出的EID企业知识产权hr系统、江苏小天鹅集团开发的专用专利hr系统 9、四川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四川石油管理局科技处共同开发的可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管理系统”10等。但总体上看,我国知识产权信管系统的研究开发存在领域单一(偏重于专利信管)、功能单一(偏重于信息检索)等缺陷,因而应在积极调研国外知识产权信管系统研发状况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1)重视知识产权信管系统的产业价值知识产权信管系统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贸易等活动中都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如专利信息是技术引进与评估的重要分析工具、是技术贸易与定价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引资、合资中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技术参数,因而专利信管系统是技术开发与经济活动的重要技术基础;建立商标信息hr、商标信管系统,已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优化企业的市场营销和对外贸易中的诸多环节,都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全球电子版权与出版信息的网络化建设、版权信管系统建设等也正成为版权领域的新热点,并深刻地影响着版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在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开发与完善知识产权信管系统,将更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这也正是国外知识产权信管系统开发应用的主要驱动力。(2)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与管理技术针对知识产权服务方式的多样性、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方式的特殊性等特点,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知识产权信管系统的经验与技术,来创建有中国特色的适用于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的信管系统,并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及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来设计有关功能与项目。如自动统计与报告功能、定制化的费用跟踪功能、复合检索功能、数据计算功能、多视窗功能、集成信管功能等。同时知识产权信管软件的开发也应符合当今软件工程的总体发展趋势,如高度集成化、高度智能化、体现新的软件设计思想、体现人文性、体现个性化等,既保证我国知识产权信管软件的国际兼容性,又体现出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民族性和地域性。(3)培养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信管系统是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系统,它的设计工作需要设计人员具备很高的知识水平和很强动手操作能力,还要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知识产权信管的相关知识。因此要想设计与制造出我国的知识产权信管系统,需要培养出一些综合素质很强的人才;应放手发动人才开动脑筋,在学习别人先进技术的同时,设计与制作出我国自己的知识产权信管系统,以便适应WTO环境下国际形势对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提出的新挑战,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注释:1 http//www.pc-mac.com/NewsRelease2001.htm2 http//www.computerpackages.com/patent_system.htm3 Craig k. Morris. TEAS electronic filing of trademark applications at the USPTO. World Patent Information 2001 vol.2345-504 Jill Ann Hurst. The New Kid on the Trademark Block. Econtent 2000 Oct/Nov5 Craig k. Morris. TEAS electronic filing of trademark applications at the USPTO. World Patent Information 2001 vol.2345-506 远思 网络版权管理系统,hr世界(产品与技术版),2000-5-87 Yoko Murakami. Copyrigh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 New Protocol Architecture. http//www.comms.uab.es/inet99/3e/3e_1.htm8 http//www.loc.gov/copyright9 马会钧等 专用专利hr系统的研究,hr应用,2000,20(11):40-4110 张乐之、傅贺平 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天然气与石油,2000,18(2):51-52【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