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消息,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家唱片公司就百度的MP3搜索引擎是否涉嫌侵权与百度展开激烈辩论。这次参与状告百度的七大唱片公司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EMI GROUP 香港公司、索尼BMG以及它们的中国子公司新艺宝和正东唱片的代理人。七大唱片公司在法庭上宣读起诉状称,百度公司在未经七大唱片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百度网站上对七大唱片公司录制的陈慧琳演唱的《记事本》等137首歌曲提供给网民免费下载,而这些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该分别为七大唱片公司所有。他们称,百度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七大唱片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唱片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在百度网站和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调查费用共计167万元等。百度代理人辨称,百度公司是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供用户查询和使用,并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因此,百度在法庭上请求法院依法全部驳回七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合议庭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下午继续开庭,截至科技发稿时审理还在继续。据透露,一审判决结果将在下月中旬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