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我国首例利用木马程序犯罪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三名“黑客”以自己制作的仿冒网站为平台,利用木马程序非法窃取了全国各地50多名股民的股票账号与密码,对这些股民账户上1000余万元资金进行操纵,一个多月就获利近38万余元,给这些股民带来了近90万元的损失。三名被告人张勇、王浩、邹亮均20岁左右,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在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称,虽然一开始就知道这种赚钱方式不正当,但是当时只想去赚钱,没有想这么多。庭审中关于股民的损失认定引起了较大争议。辩护人表示,对于股民损失的认定很难界定,股市的股票价格本来就难以界定,如果这些股民被盗买过来的股票价格上涨了,那么股民还会从中赢利,所以公诉机关对于股民损失的认定有欠妥之处。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三名被告人当庭供认不讳。此案将择日宣判。“木马”程序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病毒文件,与一般的病毒不同,它不会自我繁殖,也并不“刻意”感染其他文件,它通过将自身伪装吸引用户下载执行,向施种木马者提供打开被种者电脑的门户,使施种者可以任意毁坏、窃取被种者的文件,甚至远程操控被种者的电脑。木马程序通常会以欺骗的方式盗取用户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进行违法活动。专家建议,对于OICQ,MSN等聊天软件发送过来的链接和文件,不要随便和下载。在遭受了黑客或木马程序的入侵以后,用户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已经被泄漏,所以用户在清除黑客的同时,应该对个人的资料做适当的修改以确保安全。 (200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