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澳大利亚联邦法庭在5个唱片公司诉P2P网络Kazaa一案中判决Kazaa的母公司Sharman网络鼓励用户侵害音乐版权,应赔偿原告90%的经济损失,并责令对软件作出修改。此案的原告是环球唱片、索尼BMG、华纳、百代和Festival Mushroom五家唱片公司。他们指称Kazaa的东家Sharman网络公司以及其他5个相关机构和个人鼓励用户侵害音乐数字版权。这个案件开审于去年11月,此后引起了全球网络界和P2P用户的关注。法庭并未判决要求Sharman网络公司立即关停P2P文件交换网络,而是要求对软件作出修改。至于官司引发的经济赔偿,将由单独的一个听证来决定唱片公司的损失金额。在法庭上,辨方认为他们对于Kazza软件的用户行为无法控制,Kazza只不过是和复印机和磁带录音机一样,本身并不违法。不过当庭法官Murray Wilcox认为Kazza软件使得用户认为使用盗版音乐“更酷”,此外,Sharman网络公司也有能力阻止或削减交换盗版音乐文件的行为,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甚至在官司审理之前推出KMD V3版时也无动于衷。对于此案判决,唱片行业发言人Michael Speck称其为“在全球和盗版音乐作斗争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最大的胜利”,并表示法庭的判决表明网络盗版并不是网络新技术革命的一项“发明”。Sharman公司发表简短声明,表示“未能取得官司的全面胜利”,并将向澳大利亚联邦上诉法庭提出上诉。Kazaa由北欧人Niklas Zennstrom和Janus Friis在2001年3月发明,并由荷兰公司Consumer Empowerment推向市场,当时正值美国的Napster网络被关闭,因此广受市场。到目前,软件下载次数已经超过1亿。另外,Kazaa过去在荷兰曾遭遇侵权官司,但并为被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