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的中文收索引擎百度网站的经营单位百度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状告侵权,8月31日,原告河南省获嘉县永富草绳机厂厂长冯银保向获嘉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状告该公司网络名誉侵权的起诉书,要求该公司在其网站及省以上媒体公开向原告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向原告提供诽谤文章发布者的个人资料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人民币。原告在起诉书中说,他自2002年10月开始经营永富绳机厂,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自2004年起,所办草绳机厂的销售业绩稳步上升,至2004年年末销售量基本稳定在每月千余台。但进入2005年5月份以来,工厂不得不停业,郑州等地的经销商不再从工厂进货,而且郑州市玛钢有限公司也终止了与本厂的合作,不再供应原材料。为何如此之发展势头嘎然而止?原告随即从自身多方面查找原因,但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原告发现,自今年4月30日起,在被告的百度网站上有大量的文章和回贴用极其下流、庸俗、不堪入目、极其夸张的语言对草绳机厂及原告本人进行辱骂、诽谤,捏造一些莫名的虚假事实对永富草绳机厂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因此造成原告的草绳机厂销售业绩直线下滑、濒临破产的悲惨局面。原告多次致电被告要求删除上述文章但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直至今年7月15日,原告委托的律师函告被告要求立即删除文章并要求一周内提供发帖者个人资料,被告才于第二天删除,但并未提供发帖者的任何信息。原告认为,被告作为网站的经营者,对其网上发布的消息、刊登的内容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审查义务,对这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文章应及时予以删除。但遗憾的是被告对此类严重损害原告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信息视而不见,致使原告自本年度5月份起销售业绩直线下滑、濒临破产,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特向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