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
用简单的线条描摹客观事物的形状,使人一看就能把字形与具体事物联系起来,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比如:
人(甲骨文)
月(金文)
2.指事
用一种特殊性符号,标记某一客观事物和表示某一概念,这种标记符号或是加在独体象形字的某个部位,或是加在代表某种事物符号的特殊位置。比如:
上(甲骨文)
"上"字下面的一长横代表水平线,上面的一短横是指示性符号,表示位置在水平线以上这样一个概念。
本(小篆)
"本"字是在象形的"木"字之下加一个指示性的小横,表示树根。
3.会意
把意义可以相互配合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象形字或指事字结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比如:
从(甲骨文)
两个人形组合在一起,一个人站在另一个人后面,表示跟从。
相(甲骨文)
左边是一棵树的象形,右边是一只眼睛的象形,二者组合后,表示用眼睛观察树木。因此"相"的本义是"仔细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