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帮助失者去当地接待社开具证明;
失主持旅行社证明,随身携带照片去省、市、自治区公安局(厅)或授权的公安机关报失并申领新护照;
领到新护照后,去其侨居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若中国公民在境外丢失护照和签证:
(1)首先由当地陪同协助到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然后持当地接待社的遗失证明尽快地到就近警察机构报案,取得警察机构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报案证明;
(2)持当地警察机构的报案证明和失者照片及团队人员护照资料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新护照;
(3)领到新护照后,携带证明和签证影印件等必备材料到所在国移民局办理签证;
(4)如果因时间关系,护照一时无法办妥,又必须回国,可持遗失报案证明及领队备用的护照资料,请求外国移民局和海关放行(也可请我国驻外机构协助)。入境时,可请其家人持失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到机场交给失者,办理入关手续。
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后,出境手续的办理
失者到当地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持证明到遗失地的市、县公安部门报失,经核实后,由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
丢失台湾同胞旅行证明后,入出境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