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木建筑解决了大面积、大体量的技术问题,并已定型化。如麟德殿,由前、中、后三座殿组成,面积约5000平方米,约为太和殿的三倍。采用了面阔11间,进深17间的柱网布置。殿东西两侧又有亭台楼阁衬托,造型相当丰富多样。主殿含元殿则用减去中间一列柱子的办法,加大空间,使跨度达到10米,可证唐初宫殿中木架结构已具有与故宫太和殿约略相同的梁架跨度。
4.门窗朴实无华,给人以庄重、大方的印象。
5.建筑艺术加工的真实和成熟。唐代建筑风格的特点是气魄宏伟,严整而又开朗。现存的木建筑遗物反映了唐代建筑艺术加工和结构的统一,在建筑物上没有纯粹为了装饰而加上去的构件,也没有歪曲建筑材料性能使之屈从于装饰要求的现象。这固然是我国古典建筑的传统特点,但在唐代建筑上表现得更为彻底。含元殿踞龙首原高处,高出平地十余米,殿十一间,前有长达75米的龙尾道。殿阶局部用永定柱平坐,这种较古的方法,唐以后逐渐淘汰。整组建筑气魄雄伟,足可代表当时高度发展的文化技术。含元殿和麟德殿的开间尺寸,不过5米稍多,最大梁袱跨距,不过四椽,尺度不及后世,用料也相对较小。用较小的料而构成宏伟的宫殿,应该说技艺已相当纯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