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订婚讲究门当户对。男女双方不见面,全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一般男方托媒人寻访合适的女子,问其生辰八字,若于男方合婚,提单瓶酒去女方家说亲。女家若同意,将酒瓶打开喝酒,不同意,不开瓶口将酒退回。有的地方,女方若同意便招待一顿长面,否则就是不同意。一旦同意联姻,就选吉日订婚。订婚时媒人领求婚者,带上成双的衣服或布料、点心、连瓶酒(两瓶酒捆在一起)去女方家。女方家请来至亲盛情招待,喝完连瓶酒就算定了婚。男方回去时,女方家在空酒瓶中盛满粮食让男方带回去。如今,逐渐演变为由介绍人"引线搭桥",男女双方见面,互相了解,情投意合后,预定日期举行订婚仪式。俗称"提提合"或"下定礼"。
订婚后,男方逢年过节或平时都可去女方家。每去一次,必带一份薄礼。在结婚前一年或几个月要下彩礼,俗叫"下酒"。男方备好衣物、礼钱、酒肉等,请介绍人同去女方家,女方设席款待,规模要比订婚时丰盛。彩礼钱根据双方家境而定。50年代一般为80-240元之间,70年代在400-1000元之间,如今上升到5000-8000元之间,城市高于农村,水川地方高于山区。
结婚:
男女两家根据双方生辰八字择日举行婚礼。男家俗叫"娶媳妇"。女家俗称"嫁丫头",出嫁日称"催妆"。女方家亲友恭喜俗称"添箱",多送首饰、衣物、器皿、钱等。
女方家设宴招待比较简单,择选至亲若干人随姑娘去男方家做客,称"西客爷"。给姑娘陪嫁妆,具家境而异,一般是一对箱子、毡被、衣服及鞋袜、梳妆用具等。
80年代以后,陪嫁彩电、洗衣机、组合柜等,其中不可或缺的是要陪嫁一对碗,叫"衣饭碗",意为去婆家后衣禄不断,女方还要给婆家公、婆、至亲长辈及兄嫂各带一件见面礼物,多为枕顶、鞋袜之类的东西,在婚礼上认亲见面时赠送,俗叫"抬礼"。
男方家结婚之日至少要备轿两辆,按所选吉时迎娶媳妇。到女家要带上"报恩索",即给女方父母送的礼物、布料,还要带上花馍馍、肉方子(4根猪肋条肉)及酒等。今民乐、大有、连城、通远等地区(即原连城鲁土司衙门辖地)*(注:关于连城鲁土司衙门,将在以后专文介绍)在娶亲时,女方家则要求男方带一只母山羊羔,以献给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