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清查的概念、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简单了解):
1.通过财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保护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落实经济责任,从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挖掘财产物资潜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加速资金周转。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弥补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与核对。
特点:全面清查的范围大、内容多、时间长、参与人员多。
应该进行全面清查的几种情况主要包括:(易考多选题)
年终决算前;单位合并、撤销以及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时;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与核对。主要是对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的清查。
特点: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参与人员少,但专业性较强。
内容:
①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
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③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④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
⑤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
1.按照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含义:定期清查是指根据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
范围: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年终决算之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季末、月末结账前的清查。
(2)不定期清查:
含义: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物资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范围: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改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进行的有关财产物资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等非常损失进行的损失情况的清查、有关部门进行的临时性检查等。注意:不定期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合资、改制、撤销前的清查。
(四)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简单了解)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
1.现金的清查方法:
方法:现金的清查方法是实地盘点法,首先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符以及盈亏情况。
现金的清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出纳人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现金日记账结余额相核对;二是由清查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
注意:
(1)在清查小组清查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金由出纳人员经手盘点,清查人员从旁监督;
(2)清查人员应认真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账簿,检查账务处理是否合理合法,账簿记录有无错误;
(3)通过现金清查,既要检查账证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各项有关规定,又要检查账实是否相符;
(4)现金清查结束后应填写"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
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的方法,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注意:即使双方记账均无错误,也会出现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的情况。这是因为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所谓的未达账项是指由于结算凭证在双方之间传递需要一定时间,而造成一方已经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收到结算凭证从而尚未入账的款项。
出现未达账项的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2)企业已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3)银行已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4)银行已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未达账项的处理:
对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果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双方的账面余额应相等。调节的原则可以概括为"加上未收的,减去未付的"。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 银行对账单余额
+银行收款企业未收款的账项 +企业收款银行未收款的账项
-银行付款企业未付款的账项 -企业付款银行未付款的账项
注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目的只是为了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不需要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任何账务处理。对于未达账项,等以后有关原始凭证到达后再作账务处理。
3.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常用的方法包括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其中,实地盘点法是主要的实物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容易清点或计量的财产物资以及现金等货币资金的清查。例如对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清查。
优点:数字准确可靠。
缺点:工作量较大。
(2)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适用范围: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如煤炭、矿石等的清查。
说明: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1.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含义:往来款项的清查主要指的是对应收款、应付款、暂收款等款项的清查(其中的暂收款通过"其它应付款"核算)。
方法: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具体步骤为:
(1)将本单位的往来账款核对清楚,确认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等,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符。
(2)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按每一个经济往来单位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一式两联,其中一联作为回单,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另一联送交对方单位核对账目。
(3)对方单位经过核对相符后,在回单上加盖公章退回;如有数字不符,对方单位应在对账单中注明情况退回本单位。
(4)收到上述回单后,应据此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见教材138页)",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符的款项,对不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本章内容总结
本章讲述的是财产清查的相关知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财产清查的概念、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2)财产清查的方法;
(3)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重点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以及清查结果的处理。
大致总结如下: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按照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照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均既可以是全面清查又可以是局部清查。
现金的清查方法是实地盘点法,首先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符以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结束后应填写"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的方法,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注意:由于未达账项的存在,即使双方记账均无错误,也会出现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的情况。所谓的未达账项是指由于结算凭证在双方之间传递需要一定时间,而造成一方已经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收到结算凭证从而尚未入账的款项。对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果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双方的账面余额应相等。调节的原则可以概括为"加上未收的,减去未付的"。注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目的只是为了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不需要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任何账务处理。对于未达账项,等以后有关原始凭证到达后再作账务处理。
实物资产的清查常用的方法包括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实地盘点法适用于容易清点或计量的财产物资以及现金等货币资金的清查。技术推算法适用于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如煤炭、矿石等的清查。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对不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财产清查结束后,企业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经过审批之后,再按照相关的规定进一步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