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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讲义-第八讲:需求定律
作者:博客管理员 申领版权
2015年06月12日 共有 618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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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本系列文章的作者是本博客管理员(不是张五常教授)!
        
    

        第八讲     需求定律
        
        在第三讲中我介绍了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自私”。正如几何那样,在公设(基本假设)之上导出的是公理(    axiom    )。经济学的公理只有一条:需求定律(    the Law of Demand    )!
        
        需求定律的内容是:其它因素不变时,需求量随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即价格上升,需求量下降;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以几何来表达的话,那就是课本    27    页的图    2-1    中的那条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关于这条需求曲线,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是价格引起需求量变动,不是需求量引起价格变动。也就是说,价格是自变量,需求量是因变量。但大家看到价格是画在纵轴上,需求量是画在横轴上,与你们平时在数学里看到的自变量都画在横轴上、因变量都画在纵轴上的情况刚好相反。这是为什么呢?这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当年马歇尔画出需求曲线时就是这样把作为自变量的价格画在纵轴上、作为因变量的需求量却画在横轴上,其后的经济学家跟着他这样画,再也没有改过来,于是就成了个习惯。
        
        第二,价格这个变量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严格来说它不是我们平时看到的那个用货币来表示的名义价格,而是用其它物品来表示的相对价格(真实价格)。例如这里有一台手机和一支水。手机是    1000    元,水是    1    元,这些都是货币价格(名义价格),真实价格应该是这样说:一台手机是    1000    支水,一支水是    1/1000    台手机。在第六讲谈及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区别的时候我已经提到过,微观经济学的世界里是没有货币、物物交换的世界,所以一种物品的价格都是以其它物品来表示的相对价格。或者可以理解为虽然有货币,但货币的价值是稳定的,因此名义价格与真实价格没有脱节。大家可以设想一下货币价值不稳导致名义价格与真实价格脱节的情况:如果一台手机的货币价格上升为    2000    元,水上升为    2    元,但这时它们的相对价格仍是一台手机相当于    1000    支水,一支水相当于    1/1000    台手机,因此其实真实价格没变,只是货币贬值、发生了通胀而已。微观经济学里因为不研究货币的影响,所以价格都是指相对价格(真实价格)。
        
        第三,需求量这个变量却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对人们的意图的描述,与购买量这客观事实不是同一回事!因此严格来说,需求定律的内容应该是:其它因素不变时,价格上升导致人们倾向于少买,价格下降导致人们倾向于多买。至于这个(心理上的)倾向有没有表现为真正的购买量,那还要看一些局限条件的具体情况(如有没有存在着价格管制、数量管制)。而且,如果需求量也是客观事实,那么需求曲线的两个变量都是事实,用需求定律去解释现象就会变成用事实解释事实了,这是违反科学方法论的要求的。
        
        第四,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需求定律的内容在一开头有一句限定性的条件——其它因素不变时(ceteris paribus)!为什么要加这么一个限定条件呢?因为影响需求量的因素其实有很多、很多,可不仅仅只有价格!例如偏好、收入等也是影响需求量的因素——我比你更喜欢吃苹果,因此同样的价格下我比你更倾向于多买苹果;而即使苹果的价格不变,当你的收入高了,通常你会倾向于比以前收入少时多买了苹果。但需求定律专注于研究价格与需求量之间的关系,所以要假设价格以外的、也会引起需求量变动的其它因素都保持不变,以便把价格对需求量的影响单独地分离出来。在一些经济学文献中,习惯于把理论(模型)所研究的变量称为内生变量,而把理论不研究、但也会影响到理论之内的因变量的因素称为外生变量。
        
        这个“其它因素不变”是个很重要的条件,我要多花些时间来详细地讲解。首先,需求定律假设“其它因素不变”,这个假设可不是“自私”那样的不需证明、不准质疑、也不会改变(至少是在经济学范畴之内)的基本假设,而是适用需求定律这公理(理论)的假设条件。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个条件,在客观事实并不满足这个条件的情况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硬套需求定律,结果发现理论推断的行为与事实发生的行为不一致,于是声称理论被事实推翻了,理论需要作出修正、甚至是废弃,这对吗?当然不对了!这不是理论有错,是你用错了理论!理论明明指明了适用的前提条件,你却视而不见、乱用一通,怎么能怪理论出错呢?
        
        举例说明吧。这学校门口的小店平时卖的伞是    10    元一把,有一天突然天降大雨,小店的老板坐地起价,把伞的价格涨到    20    元,然而我们观察到那天买伞的人比平时伞是    10    元时还更多了!这种看似是越贵越买的情况有推翻需求定律吗?当然没有了!是天气这“其它因素”变了嘛!之前定价    10    元时的需求状况所对应的那条需求曲线,是以一系列特定的其它因素为前提的,其中就包括了天气是晴天这个因素。如果天气变成了雨天,其它因素就变了,原来以晴天为前提而画出来的那条需求曲线就不再起作用了。那怎么办呢?要画另一条需求曲线!
        
        大家看一下课本    28    页的图    2-2    。我们可以把图中的那条    D1D1    看成是晴天时的伞的需求曲线,    D2D2    看成是雨天时的伞的需求曲线。也就是说,    D2D2    也以一系列特定的其它因素为前提,除了“天气”之外的所有其它因素都跟初始那条    D1D1    需求曲线一样,只有一个其它因素不同,那就是“天气”从晴朗变成了下雨!这条新的需求曲线是由初始的需求曲线向右平行移动而得出来的,因为在每一个价格水平上,新的需求曲线所对应的需求量都高于初始的那条需求曲线所对应的需求量(如价格为    P1*    时,初始的需求曲线对应的需求量是    Q1*    ,新的需求曲线对应的需求量是    Qd’    )。这说明在每一个价格水平上,由于下雨的影响,对伞的需求量都比晴天时要高。(大家可以自行考虑相反的情况,即需求曲线向左平行移动,反映的是由于某个其它因素的变动导致在每一个价格水平上的需求量都比以前低了。)
        
        那种完全不管需求定律的前提条件就乱用一通的人,是直接把    E1    点与    E2    点连接起来,当成是需求曲线!(大家从图上就看出来,那其实是我们后面才会学到的供给曲线。)于是画出了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需求曲线,错得离谱了。任何理论都有它的应用前提,这些前提也是理论本身的内容之一,怎么能置之不理而还能正确运用理论呢?这好比我们说    1 1=2    的时候,其实是默认了它的前提是十进制,但如果实际上适用的是二进制,这个结论当然会变成是错的了。
        
        由此,我就要提醒大家注意“需求量”与“需求”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从几何图上看,需求量是指同一条需求曲线上的点,因此需求量的变化是指沿着同一条需求曲线的移动;而需求是指整条需求曲线,因此需求的变化是指从一条需求曲线跳到另一条需求曲线去。
        
        大家可能觉得:哎,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怎么会有人犯那么低级愚蠢的错误啊?有必要这样细致地辨析吗?你可别说,犯这种错误的人多的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其它因素的变化有时并不是天气从晴朗变成下雨那么容易一眼就看出来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国的经济学界掀起一场大讨论,就是关于需求曲线有没有可能向右上方倾斜(当时对此观点有一个戏称,说是“需求曲线翘尾巴”)。主张需求曲线有可能向右上方倾斜的人,可以说是既不懂经济学、也不懂科学方法论。刚才说了,需求曲线是经济学里的公理,一个学科里的公理跟基本假设居于同等的地位,即它不需要证明,凡是参与这一学科的人都必须接受它,不准质疑它!如果你不接受它,那你就别掺合进来,有本事你自己去另起炉灶搞一门“需求曲线向上倾斜的经济学”。另外,如果你主张需求曲线有时向右下方倾斜、有时又向右上方倾斜,这也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会导致需求定律失去了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可证伪性),变成了一个什么都能解释、但其实是什么都没解释的套套逻辑——当你看到事实有利于证明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你就说这时适用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的解释;但当你看到事实有利于证明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你就又说这时适用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解释;这岂不是怎么着都是你对的?其实还不就是你说了算?这算什么解释呢?
        
        但那些主张需求曲线有可能向右上方倾斜的人理直气壮地说:明明我就见过推翻了需求定律(即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情况!真的是这样吗?下面我就把我当时见到过的这些人举出的几个典型例子拿出来,大家马上即学即用,以你们刚刚学到的需求定律来判断一下,这些人说的对不对。
        
        第一个例子,是那场讨论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我在北大的经济学论坛上看到的,发帖人称他亲眼见到成都的一家服装店里,一件衣服本来卖    20    元时无人问津,后来加价到    200    元反而生意火爆。现在我问你们:这推翻了需求定律吗?(学生回答:没有!)为什么没有?(学生回答:其它因素变了。)是什么其它因素变了?(学生默然。)体会到了吗?真实世界里的其它因素,不是那么容易就一目了然的!让我告诉你们答案吧,这里的其它因素是信息!那些蜂拥去买标价    200    元的衣服的人,一定是并不知道这衣服以前其实是标价    20    元的,如果他们知道了还去买,那就真的推翻需求定律了;而这个发帖的人,他是信息比较充分的人,知道这同一件衣服以前标价    20    元,如果他明知如此而以前    20    元时不买,现在涨到    200    元反而买,那也推翻了需求定律。(我能这样指出如果出现什么情况,就说明需求定律被推翻,这就是需求定律在逻辑上具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的特性,因此它是科学理论,不是套套逻辑。跟前面需求曲线又可以向右上方倾斜、又可以向右下方倾斜,于是你完全想象不出什么情况下它会出错的套套逻辑的区别,大家应该可以体会到了。)显然,事情并非如此!那发帖人是以自己的信息充分之心,去度那些信息不足的人之腹,实际上就是以自己那条需求曲线硬套到别人身上去了,又是犯了把位于不同的需求曲线上的点连在一起当成是一条需求曲线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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