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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讲义-第九讲:供给曲线�供求理论�政府对价格的干预
作者:博客管理员 申领版权
2015年06月12日 共有 1209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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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本系列文章的作者是本博客管理员(不是张五常教授)! 
        
    

        第九讲     供给曲线·供求理论·政府对价格的干预
        
        上一讲大家学习了需求定律,这一讲就转向供给曲线的学习。
        
        现在大家还没有学习“生产者理论”,因此我们暂时假设这是个没有生产的世界。在没有生产的情况下,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其实是同一条曲线!为什么呢?大家看一下黑板。
    
        从黑板上我画的图可以看到,ABC是一条符合需求定律的需求曲线(即它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反映某人对某物品的需求量随价格变动的状况。B点是这人持有该物品的初始状态,即价格在B点的高度时,他持有的物品数量为OO'(注意:O才是需求量为零时的情况)。如果价格是从B点往下降,那么此人是增加他对该物品的需求量,即沿着BA走。但如果价格是从B点往上升,此人会减少他对该物品的需求量。怎么减少?那就是卖出去啊!那就是供给!如果把BC段的需求曲线以O'B为对称轴折过来画成BC',大家看到这BC’的曲线就跟你们平时看到的供给曲线的样子是完全一样的,也就是它是向右上方倾斜的。所以,在没有生产的情况之下,供给曲线其实是把需求曲线位于O'P左边的部分画到右边去,因此它们是同一条曲线!
        
        这张几何图的经济含义是:一个人到底是买方还是卖方,是消费者还是供应商,是视价格的高低而定的。价格足够低,人们就买,而且价格越低就越倾向于多买;价格足够高,人们就卖,而且价格越高就越倾向于多卖。供求可以互相转化,端视价格的高低而定。
        
        张五常的新版《经济解释》的一章《交易速度与期货市场(下)》里有这么一段话:“有名的例子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两个美国的大富兄弟大手购入白银的期货合约,据说准备在合约到期时一律要求收货,市场交不出白银之价会暴升。这对兄弟开头赚了很多钱,最后破产收场,因为算错了一着。他们没有想到美国的家庭主妇收藏了不少以纯银制成的餐具,见到银价升得那么高她们纷纷把结婚时收到的银器礼物出售,整个银市跟着狂沽,导致急升后的银价暴跌。”这个真实事件就可以用这张几何图来解释。白银要从银矿里开采出来,其产量在短时间内很难大幅度增加以满足需求的突然增加,也就是说,短时间内白银市场可以视为是一个没有生产的世界。然而,市场上白银的供给量可不仅仅来自于新增的产量,还有庞大的存量!那些家庭主妇所持有的纯银餐具是没有体现为成交量的需求量(这事例也说明了需求量与成交量——从需求方看是购买量——不是同一回事),只要价格足够高,这些需求量是会转变成供给量的。
        
    

     
        因为没有生产时的供给曲线其实就是需求曲线的一部分,所以它的所有特征与需求曲线一样——包括供给量也是意图,销售量才是事实;供给量与供给的概念有别,前者是点在同一条供给曲线上的移动,后者是整条供给曲线的移动——,我就不再一一讲解,大家自己从需求曲线类推过来。
        
        有了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结合起来就是供求理论。大家看课本    27    页的图    2-1    。把不同人对同一物品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画在同一张图上,它们的交点就是所谓的均衡价格    P*    ,然后这均衡价格决定均衡数量    Q*    ——是价格决定数量,不是倒过来!因为价格是自变量,数量是因变量。当然,我在前面第七讲里已经强调过,“均衡”这概念是有问题的。具体到这里,需求量与供给量是意图之物,它们是否相等?天晓得!我的意见是:均衡永远成立,需求量与供给量永远相等!
        
        这世上没有不均衡这回事,但作为一种理解理论的工具,为了理解为什么    P*    是所谓的均衡价格,我们来想象一下价格不是在这个水平时的所谓不均衡的情况。价格不是    P*    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高于    P*    ,另一种是可能性是低于    P*    。我们先看高于的情况,也就是图上的    P’    的情况。价格如此之高时,卖方很愿意向市场出售商品,供给量是    Qs’    ;但买方就很不愿意购买商品,需求量是    Qd’    。于是这市场上供过于求,能卖出的只有    Qd’    的数量,有    Qd’Qs’    数量的商品卖不出去。怎么办?大家要注意,这图上只是告诉我们,价格为P    ’    时能卖出的数量是    Qd’    ,但没告诉我们具体是谁的商品成为那“幸运者”,也就是说,成为幸运者的资格是要竞争的!在假设质量一样的情况下,卖方之间的竞争就只有价格,一定会有卖方愿意削减价格来吸引买方,从而使自己的商品“跻身”到那    Qd’    的数量之中。你能想得到,人家也会想得到;你会这样做,人家也会这样做。于是,卖方竞相减价。也就是说,    P’    这个价格是无法稳定下来的,不可能是个均衡。随着价格的下降,卖方向市场供应商品的意欲受到打击,有些卖方减少供应,有些卖方甚至完全离开这个市场,总体的效果都是使这市场的供应量减少。另一方面,价格下降却是激发了买方的需求意欲,已经在市场内的买方增加需求,有些本来完全不买的人也进来购买,总体的效果都是使这市场的需求量增加。这样,供应量减少,需求量增加,供过于求的数量在减少。但是,只要仍存在供过于求,那就会还有一部分商品没能卖出去,卖方之间的竞争就会推动着卖方继续减价以求自己的商品能成为那能够卖掉的“幸运者”,于是价格依然无法稳定下来,继续往下降,直到降到    P*    时。因为在    P*    的水平上,需求量与供给量都是    Q*    ,刚好相等,所有想卖出的商品都卖出了,卖方不需要再通过减价来争得那“幸运者”的资格。
        
        反之,如果价格是在低于    P*    的水平    P’’    上,情况又会怎么样呢?大家可以根据上述的分析来自行推导,我只提示要点:这时的市场是供不应求,有    Qs’’Qd’’    数量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买方之间要竞争成为获得那    Qs’’    数量的“幸运者”,最简单不过的竞争手段就是加价抢购!随着价格的上升,买方的需求意欲受到打击,卖方的供给意欲却被激发了起来,供不应求的数量在减少。但只要仍然存在供不应求,就还是有一部分买方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买方之间的竞争会推动着买方继续加价以求成为那买到商品的“幸运者”,于是价格依然无法稳定下来,继续往上升,直到升到    P*    的水平上为止。
        
        我要再次强调的是:上述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是个想象出来的过程,是逻辑推理的过程,并不是现实发生的过程。现实之中永远都是均衡的,如果你觉得存在着不均衡,那只是因为你没有把买、卖双方调整自己的行为(包括改变价格、改变数量的行为)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考虑在内而已。如果没有交易费用,一切调整将会在瞬间之内完成;而如果有交易费用,每一个瞬间都已经是均衡!
        
        课本上从    27    页到    29    页讲均衡的变动,实际上是指其它因素变化时整条需求曲线或供给曲线发生移动时的情况,上一讲我已经以大量例子讲解过了,这里只是在讲几何图,并没有多少经济含义在内,意义不大的,你们自己去看就够了。接下来    32    页到    34    页的是用代数方式来求均衡,用到的只不过是你们在中学都学过的直线方程组求解的数学,也没什么经济含义在内,难度也是你们自己足以应付的,我也不讲了。至于    34    页到    41    页的应用,也是你们自己看。
        
        我要重点讲解的,是    41    页的“价格上限与价格下限”,因为那都是政府对价格的干预。
        
        “价格上限”是指政府以政策或法律强行把价格规定在低于市场自由运作时所形成的价格(所谓的均衡价格)的水平上。价格上限一定是低于均衡价格的,否则就没有意义。通常,人们把这种政策或法律称为“价格管制”。反之,“价格下限”是指政府以政策或法律强行把价格规定在高于所谓均衡价格的水平上。价格下限一定是高于均衡价格的,否则也没意义。通常,人们把这种政策或法律称为“最低价格”或“价格支持”。
        
        不管是价格上限还是价格下限,它都是政府干预市场自发形成的价格,本质是侵犯私有产权。前面我已经简约地提到,私有产权包含了三项权利:使用权、收入权、转让权。其中收入权是最关键的,其它两权都只是为了协助它的实现才需要具有的。因为,我要能自由地使用、自由地转让我所持有的物品,我才有可能完整地获得这物品的收入。政府干预价格,自然是直接侵犯了收入权。这东西是我的,我要以这个价格成交这东西,政府你凭什么不允许呢?你这不是侵犯我的产权中的收入权吗?其中,价格管制侵犯的是卖方的收入权,最低价格(价格支持)试图侵犯的是买方的收入权——这里说是“试图”,是因为实际上办不到。因为交易没发生之前,物品的产权是在卖方手里,不是在买方手里。所以买方在预见到交易发生之后会导致自己的收入权被侵犯,他就索性选择不买来避免遭受侵犯,于是在客观效果上,实际上最低价格侵犯了的还是卖方的产权,但直接侵犯的不是收入权,而是转让权——因为卖方在那样高的价格上其实是无法行使自己的转让权的。当然了,转让权无法行使,收入权必然受损!因为除非是在没有交易的自给自足的世界中,通过使用物品所产生的收入不通过转让(出售)是无法实现的。
        
        我们先来看价格管制。
        
        课本的    41    页的左图画的是价格管制的“后果”。市场自发形成的所谓均衡价格是    P*    ,但政府强行把价格管制到在那之下的    P’    。在如此之低的价格上,卖方不愿意供应太多,供给量只到    Qs’    ;但买方就很愿意买,需求量多达    Qd’    ,于是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有所谓的“短缺”的产生。最终,能得到满足的只是    Qs’    的数量。也就是说,价格管制的后果是更少的买方的需求得到满足,而卖方则收入减少,可谓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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