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的“资产证券化”有个很重要的前提,是银行把房屋抵押贷款做成债券卖出去的时候,要有人愿意接盘买下。而且,还需要有一个活跃的二级市场来确保这些债券的流动性,才能源源不断地吸引金融机构参与进来。显然,高风险的房屋抵押贷款所做成的债券信用评级很低,是很难找到买家的,不要说二级市场,一级市场都恐怕难以形成。这是风险(信息费用)太高导致市场不出现。然而,美国政府打着要让中低收入的人也能买得起房子这样很能讨好民众的动听口号,先后成立了房利美、房地美这两家位列第一、第二大“政府赞助”的公司,由它们出面在一级、二级市场充当造市商,不计风险地买入根据房屋抵押贷款而发行的债券。它们购买这些债券所需的资金,又是通过发行债券来筹措的。因为它们是政府赞助公司,市场一般认为它们是得到政府支持的,所以信用评级很高,近于美国国债的水平,举债成本于是很低,买入房屋抵押贷款做成的债券风险越高、利率就越高,从中赚取的利差就越大,自然是鼓励了它们倾向于买入高风险、从而高收益的债券。而其它金融机构从“两房”那里购入这些债券时,它们想着这是信用很好、风险很低的政府赞助公司的债券,自然是安心地购买,明知债券本身背后的次贷风险很高,却认为一旦出了问题,风险最为集中的“两房”公司自有政府出面挽救,自己作为它们的“下家”也就不会有多大问题。
由此可见,虽然“资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是市场发明的,但如果没有政府的插手“扶持”(其实这也是一种干预),金融机构一方面会小心地衡量风险与收益,在房屋抵押贷款市场上控制好风险,不允许太低的首付比例,不接受高风险人士的贷款请求;另一方面则是根据房屋抵押贷款所发行的债券及其债券的债券……到债券的 n 次方所形成的市场不会因为有那么多金融机构不管不顾地投身其中而过度发达,金融机构仍是会衡量着风险与收益,适可而止地购买债券,再发行债券——风险太大的债券会根本无人购买,或即使勉强卖出也难以流通,这本身就会抑制了金融机构反复地买了债券进来又凭此发行债券的行为。显然,金融机构这种行为的均衡点,应该是“资产证券化”所带来的长期贷款资产流动性增加的收益,与这些贷款一旦断供造成的损失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下的翻倍增加,在边际上相等。房屋抵押贷款风险增加时,愿意购买这种债券的人减少,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下降,导致“资产证券化”所带来的流动性增加的收益下降,自然而然就会抑制了将贷款做成债券发行的银行发出太多债券,还能促使它们致力于降低贷款风险。
所以,市场的自发调节本来是没问题的。政府的介入却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中低收入人士买房的高风险这客观存在的局限条件,而只是通过“两房”企业不计风险地买入那些房屋抵押贷款债券,人为地提高这些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使之脱离了客观存在的风险,自然是扭曲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鼓励了它们做高风险的事情。这跟格林斯潘通过货币政策把联邦基金市场利率人为地调高又调低,使之脱离了客观存在的纯利率,使得经济体中的各方主体做出错误决策,又有什么不同呢?更不要说,格林斯潘把利率先是调低,刺激了次贷市场繁荣发达,又再把利率调高,沉重打击了次贷市场,这岂不又是政府的政策波动人为地制造了市场波动吗?
最后,我只想再问一次《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中已经问过的那句话:这是市场的错,还是政府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