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遛岗,若迟到或早退或遛岗或串岗一次视其情节对当事人给予5元以内罚款。若一周出现两次迟到或早退或遛岗或串岗,将加倍处罚,若一月出现3次,除给予处罚外,要辞退当事人。
2、所有雇请人员不得请假,若确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待主管
批准以后方可离开,假期满后要销假,要请假一天,扣两天工资以此类推。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4天平均工资,若一月旷工两次,辞退当事人,扣发10天的日平均工资。
3、若自愿辞去工作,至少要半月前提出局面申请,否则扣发半月工资。
4、请假由主管审批,考勤情况由财务室登记。
二、关于采购的卫生制度
①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②严禁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③凡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并做好验收记录,保存好原始证件。
④以上三条若有一条一次违反,罚当事人5-10元。右因采购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⑤对于购回的食品,验收人员必须认真验收,不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可拒收,若明知采购的食品不合卫生要求,验收人员又同意收下每发现一次扣验收人员5-10元,若造成食物中毒,验收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关于库房卫生标准制度
①保持库房整洁,杜绝脏乱,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
②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食品。
③严禁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
④严禁生熟食品混放。
⑤工作完成后要锁好库门,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⑥若因保管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工资发放办法
每月按22天计算,若每天营业额达到1200元,全月累计达26400元,发基本工资,若月营业额超过26400元,超过部分按8%撮奖励工作人员,若月营业额低于26400元,将从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所低金额的1%。
五、营业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透明度,不得带不透明的包装用品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10元,严禁任何人到商店代销物品或以物换物,任何人不得在学校进货时带货,更不能进价等拿货走,要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于10-20元罚款。凡雇请人员都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严禁与管理人员吵闹或不服从安排。每出现一次扣当事人5-10元,营业员售货时要主动热情、耐心,不能发脾气,看脸色,要发现一次罚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