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因公出差的员工。 3 形式 :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 申请及批准: 4.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 4.2 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 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 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 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 5 差旅费 5.1 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5.1.1 交通费 A. 尽量利用公司车辆; B. 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C. 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5.1.2 膳食费 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 RMB ¥ 35/ 餐,或午餐、晚餐合计 RMB ¥ 70/ 日。 5.2 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 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 膳食费 A. 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 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 其它情况下标准为: 早餐: 30 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 午餐、晚餐: 35 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 70 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 出差地 职务 海外 北京、上海、香港 其它城市总经理级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经理、工程师、主管 实报实销 US$ 80-100 / 晚 RMB ¥ 400 其它 实报实销 US$ 80 / 晚 RMB ¥ 300 5.2.3 接待费 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5.3 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4 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 5.5 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 6 差旅费报销 6.1 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 6.2 《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 6.2.1 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 6.2.2 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 6.2.3 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7 其他规定 7.1 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