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用到“工作计划”这种公文。
所谓要点,实际就是计划的摘要,即经过整理,把主要内容摘出来的计划。一般以文件下发的计划都采用“要点”的形式。
要点的具体写法:
要点大多是上级机关某一项重要或较大工作计划的摘要,一般都要以文件形式下发,因而多用某个通知作“文件头”,所以只要有标题和正文两部分内容就可以了,不必再落款,再写成文时间;但也有些要点,由于涉及的工作重大,为郑重起见,往往要在标题下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制发具体时间。要点的标题可写“四要素”,也可写“三要素”,但“三要素”的写法一般要在题下标明被省略的发文机关名称。正文写法,由于要点的内容是摘录计划的主要之点,所以其正文都写得比较概要,既不要兼顾到各个方面,也不必讲具体做法,更不用讲道理;没有过渡段,段落也不长。在结构方式上,大都是并列式,可分若干项目一贯到底,也可分几大项,大项下分若干小项,其中的小项可在每一大项下单独排列,也可全文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