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丁 某伙同王某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船用小型电扇两台。二人各分得一台。丁某将电扇以50元的价格卖给马某,马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叶削掉拇 指。马某以扇叶和保护网的设计、制造有瑕疵为由,向电扇厂索赔。
请问:
马某是否有权向 电扇厂索赔?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例二】
刘某年初 买了一台18英寸的彩电,拉回家后,其妻很不高兴,坚决要求刘某退掉彩电。刘某嫌退货麻烦,就与邻居陈某商量,将彩电原价转让给陈某。陈付款后将 彩电搬回家,看了一个星期左右,彩电发生了爆炸。正巧刘某也在场,右手被炸掉;陈某的左臂被炸伤。
刘某认为,彩电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了,陈 某的电视机炸掉了自己的右手,应由陈某赔偿医疗费、残疾人补助金等费用。陈某则认为,刘某卖给自己的电视机质量有问 题,自己左臂被炸伤的医疗费应由刘某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请问:
本案的受害 人应向谁索赔?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