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性原则
所谓针对性,就是从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导游员的工作对象复杂,层次悬殊,审美情趣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在接待方式、服务形式、导游内容、语言运用、讲解的方式方法上应该有所不同;导游讲解时,导游词内容的广度、深度及结构应该有较大的差异。通俗地说,就是要看人说话,投其所好,导游员讲的正是旅游者希望知道的、有能力接受的、感兴趣的内容。例如,到北京的外国、外地旅游者一般都要参观故宫,但是,导游词的内容应因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对初次远道而来的西方游客,导游员可讲得简单“些,简洁明了地作一般性介绍,对多次来华的游客则应多讲一些,讲得深一点;对比较了解中国的邻近国家的旅游者,导游词的内容应该广一些,深一点;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特别是他们中的老年知识分子,除比较详细地介绍故宫这个实体外,还应讲一些有关典故和背景材料;对研究古建筑和中国历史的学者,导游员就应对他们感兴趣的专业内容作比较详细、深入地讲解,还可进行一些讨论;对文化层次比较低的旅游者就得多讲些传闻轶事,尽力使导游讲解更生动、更风趣。总之,导游员要在导游讲解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上多下功夫,从实际出发,因人、因时、因地施讲,尽可能做到有的放矢,使旅游者的不同需求都得到合理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