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巾军领袖朱元璋在元末大动乱中脱颖而出,翦灭群雄,于公元1368年(洪武元年)建立明朝,是为明太祖,中经十六帝,至1645年(弘光元年)灭亡,历277年。明朝实行两京制度,初以应天为南京(今江苏南京市),以汴梁(今河南开封市)为北京。1398年建文帝即位,第二年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在1402年夺得皇帝位,并于1421年(永乐十九年)迁都于北京(今北京市)。其后,历仁宗、宣宗、英宗。1449年(正统十四年),明英宗率师北伐瓦剌,兵败被俘,王即皇帝位,是为景帝。景帝任用兵部尚书于谦击败瓦剌,迎还英宗。英宗于1457年(景泰八年)复辟。其后历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思宗。1644年李自成率农民军攻破北京。思宗自缢,福王即位于南京,1645年(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清军攻破南京,明亡。也有不少史家以1644年作为明朝灭亡之年。
明朝在地方上撤消了行省,设立了承宣布政司、提刑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在中央,明朝初设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1380年(洪武十三年),中书省被撤消,废丞相不设,大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军都督府,皇权进一步加强。其后历永乐、洪熙、宣德,逐渐形成内阁制度。内阁参赞机务,但首辅无丞相之名,一切决策取决于皇帝批红,与此同时,宫中宦官形成以司礼监为首的一套机构,他们通过锦衣卫、东厂、西厂、内厂等控制各级官员、干预朝政,并利用代皇帝批红的机会擅行大权,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倒行逆施,为患甚烈。
明朝的疆域不及元朝,但极盛时,北控蒙古、西有西域、东北征服女真、西南管辖西藏、南方建立了交郡,其间又有郑和远航扬威于海外,号称「四海咸宾」,实远逾于唐,而不逊于清。明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卫所制度和土司、土官制度,促进了中华多民族的统一和发展。
明朝取消了元朝的驱口、驱奴制,通过黄册、鱼鳞图册控制土地人民,使生产力大大解放。明中期以后,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黄册制度破坏,在张居正等人的推动下,实行一条鞭法。在农业、手工业中,商品经济因素日益增加,生产中雇佣劳动开始向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永乐年间,明朝着力向海外拓展,曾派遣郑和率大规模船队到海外宣扬国威,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后来明朝长期实行海禁政策,不许民间进行海外贸易。商人为利不惜用武力与朝廷对抗,甚至与倭寇勾结扰害海疆。嘉靖末年,在戚继光等人领导下,明军平定倭患。1617年(隆庆元年),明朝宣布解除海禁,准许百姓到东、西二洋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