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年前的香港还未发展为一个繁盛的都市,居住在岛上的人口稀少,警察的设备也不完善,所以邻近广东的强盗,大多以香港作避难所,使港岛治安日差。
香港治安当局为了维持夜间秩序,便颁发「夜行条例」,规定每晚九点钟以后,居民要到户外必须向警署申请「夜间通行证」。此夜间通行证分春、夏、秋、冬四季,居民须每季向位于亚毕诺道的中区警署申请,该所警署亦是香港开埠初期第一所最具规模的警署,所以市民又称该警署为「大馆」或「一号差馆」,现时中区警署仍处于原来地段,警务人员每天仍在该署内执行繁重工作。
当时的华人称该「夜间通行证」为「行街纸」,当然有别于给予新移民之行街纸;又因开埠初期香港岛上居民除中国人及英国人外,还有印巴籍人士、葡籍人士等,加上当时大部分警察为印巴籍人士,他们大多数包著头及穿上绿色的制服,所以居民又叫警察为「大头绿衣」,因此在「通行证」上亦写上中文、英文、拉丁文及印度文,方便不同国籍人士察阅。
当居民携同「夜间通行证」出街时,也须带备灯笼,不然的话,警察在晚上九时后的半戒严时间,遇著那些没有通行证的人士,会毫不客气拘捕回警署,控以图谋不轨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