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讲我已经提到过,古典经济学家主张的是“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认为物品的价值只来自于劳动,则从物品上得到的收入当然也只应该分配给劳动。然而,这些古典经济学家观察农业生产时就会面临一个巨大的困惑:地主凭什么可以收租?地租当然是土地的收入,但拥有土地的地主并不需要自己去从事耕种的劳动才能得到那块土地上产生的收入,他只是把土地租给付出劳动的农民,然后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坐在那里看风景就能不劳而获!
这种明摆着的事实清楚地推翻了“劳动价值论”,让古典经济学家深受打击。面对理论被事实无情地推翻的时候,作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要做的事情是或者把理论修正为能解释有关的事实,又或者是彻底地放弃理论、另外提出一个新的理论来作解释。上一讲中的李嘉图面对古董的存在明确地推翻了“劳动价值论”中的以历史成本为成本的本质时,选择的是修正理论——把“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缩小到不包括古董在内,试图以此来挽救这个理论。当然,这种挽救是失败了的,因为像非典时的口罩这种非古董物品的存在仍然是推翻了这个缩小了适用范围的“劳动价值论”。这就是为什么最终经济学家只好彻底地放弃“劳动价值论”,放弃历史成本是成本的观点,以“机会成本”的新概念取而代之的缘故。
然而,也有另一种非科学的应付方法,那就是索性用“对不对”、“好不好”的主观价值判断来强行否定客观存在的事实。例如面对非典时的口罩价格暴涨,人们(经济学外行以及学艺不精或是别有用心的经济学家)往往习惯于指责口罩供应商是发国难财的奸商,简单地把这种行为标签为“不道德的坏事”,然后自以为占据着道德制高点而心安理得,不再考虑这种行为根本没有得到科学的解释,这在本质上是一种“骆驼把头埋在沙子里”的做法。这样不肯面对现实的自我陶醉是一种个人偏好,本来也没什么,麻烦的是这种“骆驼做法”如果成为政府决策的依据,就会因为有关的行为(口罩涨价)根本没得到科学解释、也就怎么都不可能有效地解决由此而产生的问题,于是促成了政府搞出价格管制这一类效果只会是适得其反的“坏政策”。
而“劳动价值论”只认可劳动是物品价值的唯一来源的观点,也被地主可以不劳而获地租的事实所推翻,马克思于是强行把地主收取地租的行为定性为“剥削”,仍然坚持认定土地上产生的一切收入都只应该分配给劳动,只是其中一部分以地租的形式被地主剥削去了。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已经进入工业社会,于是当他把这“剥削理论”进一步推广到工业生产的领域去的时候,也就顺理成章地推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的理论。然而,姑且不论这“剥削”的定义充满了主观的价值判断的色彩,就算这真的能成立,据此而得出的政策建议显然就是要禁止地主剥削农民,不允许他们收取地租,让付出了全部劳动的农民能得到土地上产生的全部收入。然而,地主如果没能得到任何收入,他的对策一定是收回土地,不再租给农民使用——你说我剥削你吗?那好,我不剥削你了,我把土地收回去,你别来耕我的地了!可是没有土地的参与,光是有农民的劳动,怎么可能进行农业生产呢?于是,从古典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论”到马克思自创的“剥削理论”要一直坚持到底的话,逻辑上最终一定是导向“公有制”的主张!——彻底剥夺地主对土地的产权,交给国家这个不是任何一个具体的个人、但难免会是含糊不清的主体来行使,以确保土地在即使没有得到任何收入的情况下也会投入到农业生产之中。
然而,公有制彻底地侵犯了私人产权,使得以价格为决定胜负准则的市场经济制度彻底被消灭,从而导致庞大的租值消散(交易费用的一种),结果自然是经济下滑、濒于崩溃,迫使自私的人为着生存而减低交易费用,最终不得不放弃公有制、重返私有制(私人产权制度)。你可以像骆驼那样把头埋在沙子里不肯面对现实,但现实并不会因为你假装看不见它就能有所改变。经济规律与物理规律一样是铁一般的冷酷无情,你主观上喜不喜欢它都好,反正你不遵守它,它就狠狠地惩罚你!
说回到租值的概念。地主之所以可以收租,显然是因为他所拥有的土地确实对生产作出了贡献,是土地上的产出(农产品)的价值来源之一,则土地上产生的收入当然也得分一杯羹给土地。而土地是无知无觉无识的死物,它所分得的收入自然只能是归它的产权人(地主)所有。所以,地租就是土地对它所参与的农业生产作出了贡献、为它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创造了价值而相应获得的收入。
后来,马歇尔发现其实不仅仅土地的收入是地租,其实一切生产要素都是这样。例如那所谓的资本家,他的收入当然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来自于对工人的剩余价值的剥削,而是他通过提供两类生产要素的出租而获得有关的收入:其一是他提供了资金,本质上是把自己的钱出租(贷放)给自己用于生产,当然要求获得相应的收入——从机会成本的概念,就能正确地看清这现象的本质。如果这人不是把钱用于生产,而是存进银行,他能获得利息收入。现在他把钱用于生产,等于是放弃了把钱存进银行的利息收入,那就是他的机会成本。然而他把钱存进银行,实际上是银行作为中介帮他把钱贷放给其他有资金需求的人,因此他所放弃的所谓利息收入,其实是他把钱出租(贷放)给别人用于生产所要求获得的收入。从另一个角度看,他如果不使用自己的钱,也可以向银行借钱,那就明确地需要支付利息。综上所述,用自己的钱其实还是借钱,只是自己跟自己借钱,利息付给了自己而已。
其二是那所谓的资本家提供了自己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劳动,这些主要是脑力劳动(蓝领工人所提供的主要是体力劳动,白领工人所提供的其实也主要是脑力劳动),他本质上是把自己的劳动出租给自己用于生产,当然也要求获得相应的收入——也是从机会成本的概念才能正确地看到这现象的本质。这人放弃的是把自己的劳动出租给别人用于生产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也就是为人打工而不是自己做老板的区别不在于劳动有没有出租,只在于前者是出租给别人,后者是出租给自己,于是后者的工资是自己付给了自己。
在马克思的年代,企业的产权人与经营人通常结合在同一个人身上,于是他看不清这一个人其实同时兼有着两种角色,是以两种生产要素(资金与脑力劳动)的产权人的身份同时获取两笔收入——这就正如上一讲所说的一般情况下由于信息费用的存在而使得历史成本与机会成本不能清晰地分离开来、以至于经济学家曾经以为人们是根据历史成本作出选择是类似的错误。到了现代,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很流行,大家就能清楚地看到,股东(企业的产权人,严格来说是资金的产权人)与经理(企业的经营人,严格来说是脑力劳动的产权人)完全可以是不同的两个人、甚至是两群人!股东收股息红利,经理收高管工资,不同的生产要素的产权人各有各的收入,其事实就变得非常的明显。于是,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收入,实际上都是租赁有关的生产要素以便用于生产所支付的租金,其事实也变得非常的明显。